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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表現(xiàn)在四個方面: (1)草法不當(dāng)。不諳草法,想當(dāng)然減省點畫,任筆涂抹,不可識讀。 (2)繁簡并用。一件作品兼用繁體、簡體字,記得起就繁,記不起就簡,毫無規(guī)范意識。 (3)寫錯字別字。有的是繁體字,異體字和多義字的誤用,如茶“幾”寫成幾何之“幾”;“皇后”寫成前后之“後”;攪“和”寫成和平之“龢”;意我之“余”寫成多余之“餘”;千萬“里”寫成里外之“裏”;說話之“云”寫成云霧之“雲(yún)”;書“卷”寫成卷動之“捲”;頭“發(fā)”寫成發(fā)展之“發(fā)”;不相“干”寫成干部之“幹”……有的是錯寫繁體字,“闊”字門里門外都有“水”;“憂”字體內(nèi)體外皆有“心”……有的是畫蛇添足, “華”、“神”一類以長豎結(jié)尾的字和“?!?,“難”一類草體字習(xí)慣性地多加一點。 (4)落字缺句。 先落筆寫橫折,再翻筆寫橫折勾。弓字旁的弓須一氣呵成,不能用兩筆或三筆寫成。 請WIFI下觀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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