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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是良渚文化發(fā)源地之一。據(jù)考古資料證明,距今6000-7000年間,在海寧土地上已有先民生息。 3張 南朝陳武帝永定二年(558)置海寧郡,寓“海洪寧靜”之意。 唐武德七年(624)并入錢塘縣,貞觀四年(630)復置鹽官縣。元貞元年(1295)升鹽官州,天歷二年(1329)改名海寧州。明洪武二年(1369)降為海寧縣,屬杭州府。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復升為州。民國元年(1912)改州為縣,直屬浙江省,民國37年(1948)屬第一行政督察區(qū)。1949年5月解放,建海寧縣,屬嘉興專區(qū)。1958年10月海鹽縣并入海寧縣,到1961年12月復建海寧縣。1986年11月,撤海寧縣,設海寧市,屬嘉興市。 歷史上海寧縣治長期在鹽官鎮(zhèn)??谷諔?zhàn)爭期間,曾先后遷移袁花一帶鄉(xiāng)間及縣境以外,抗戰(zhàn)勝利后設于硤石鎮(zhèn),后還治鹽官鎮(zhèn)。1949年6月,縣人民政府移駐硤石鎮(zhèn)。 據(jù)散見于典籍金石部分的記載,唐以前有二市、三鎮(zhèn)、七鄉(xiāng)、七里、四村。宋咸淳間(1265-1274),縣轄6鄉(xiāng)。元初有10鄉(xiāng),后并為6鄉(xiāng)。明時有6鄉(xiāng),統(tǒng)3鎮(zhèn)32都。清雍正六年(1728),設6鄉(xiāng)、4鎮(zhèn)和市都、安都、石都、上下都。宣統(tǒng)二年(1910),有1城、2鎮(zhèn)、5鄉(xiāng)共8個自治區(qū)。 民國初沿襲清制,后推行村里制、保甲制,行政區(qū)劃多次變動。民國34年(1945),全縣4個區(qū)、55個鄉(xiāng)鎮(zhèn);民國35年縮編為44個鄉(xiāng)鎮(zhèn);民國36年又調節(jié)器整為25個鄉(xiāng)鎮(zhèn)。 1949年6月,縣人民政府建7個區(qū)、25個鄉(xiāng)鎮(zhèn)。1950年改為6個區(qū)、68個鄉(xiāng)鎮(zhèn)。1956年撤銷區(qū)建制,設22個鄉(xiāng)、68個鄉(xiāng)鎮(zhèn)。1958年10月實行人民公社,海鹽縣并入海寧,合建13個人民公社。1959年,恢復5個鎮(zhèn)的建制。1961年5月,調整公社規(guī)模,設7個鎮(zhèn)、37個公社;12月,海寧、海鹽分縣,海寧置24個公社、5個鎮(zhèn)。1984年撤社建鄉(xiāng),全縣5鎮(zhèn)、23鄉(xiāng)。隨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一批鄉(xiāng)陸續(xù)建為建制鎮(zhèn)。 1998年全市15個鎮(zhèn)、10個鄉(xiāng)。1999年11月,調整為14個鎮(zhèn)、4個鄉(xiāng)。 2000年,海寧市轄14個鎮(zhèn)、4個鄉(xiāng)。 2001年10月,優(yōu)化完善鄉(xiāng)鎮(zhèn)行政區(qū)劃,全市調整為13個鎮(zhèn)。 2003年11月,行政區(qū)劃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全市設8個鎮(zhèn)、4個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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