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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只有兩種律師會活得滋潤

 激揚文字 2016-09-18

作者:阿來律師

來源:公眾號(張口就來)

授權轉載,請聯(lián)系原作


電子商務在有形的商品交易領域已經(jīng)無往而不利了,下一步在無形的服務交易市場必然開始發(fā)力,之前逐步蠶食和取代傳統(tǒng)商品交易模式的一幕又將服務領域重演,這倒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機會,就是可以借此對比預測一下法律服務領域電商化的走向和趨勢,以及律師群體接下來會產(chǎn)生怎樣的蛻變。


一、為什么會重演? 

商品交易電商化的歷史為什么能夠在服務領域重演呢?這是我們需要首先分析的問題。電子商務之所以取代傳統(tǒng)的貿易方式,最直接的原因是降低了交易成本從而符合經(jīng)濟規(guī)律(交易總是向著低成本的方向進化)的要求。這些被降低的成本包括研發(fā)成本、搜尋成本、信任成本、庫存成本、支付成本、交付成本等。當前被人們普遍提及的“降維打擊”無非就是指降低了成本,而這些“降維打擊”在服務領域一樣都可以做到。電商之所以在服務領域的步伐要慢一點,原因很簡單,服務相對來講是無形的、是有時間延續(xù)的,不太像商品那樣標準化(標品),因此需要更完備的電商基礎設施和用戶的使用習慣,這些條件目前看來已經(jīng)全部具備。

 

二、電商降低了哪些法律交易成本? 

當電商入侵到法律服務領域時,“降維打擊”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呢?


 1、降低搜尋成本

沒有互聯(lián)網(wǎng)之前,律師的稀缺程度快趕上大熊貓了吧,而現(xiàn)如今,網(wǎng)絡上律師的信息泛濫,搜索引擎隨處可見律師的關鍵字廣告,法律門戶網(wǎng)站上更是有大量的律師信息。除此以外,借助第三方法律平臺,當事人可以像呼叫專車司機一樣快速找到律師。


 2、降低信任成本 

信任是法律服務中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傳統(tǒng)法律服務場景下當事人如何建立起對律師的信任呢?通常無非是第三方背書(朋友推薦)、社會職務、媒體報道、律師的講座宣傳、事務所的知名度和辦公環(huán)境、甚至是律師開的車、帶的表等。這些外在的判斷緯度很容易“摻入水分”,例如律師都爭相購買昂貴的汽車,不少律師事務所寧愿壓縮律師的辦公室空間也要空出一個非常寬敞豪華的大堂和會客室,旨在顯示事物所的實力(更多的套路就不說了)。我并不是說這些外在的判斷維度沒有參考價值,而是說這些很難精準的反映律師的執(zhí)業(yè)能力,當事人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精力去偽存真(實際很難做到)。

 

而一旦采用電商模式,當事人可以通過網(wǎng)絡獲取關于律師的精準畫像,例如天同的“律師名片”,可以通過承辦案件的歷史記錄形象展示出律師的訴訟經(jīng)歷,今后這類為律師畫像的平臺會越來越多、維度也越來越豐富,這個時候當事人獲得的信息是充分的,律師和律所都逐漸的透明化,想唬住當事人的可能性越來越小

 

再者,第三方平臺的介入,使得當事人對律師服務的評價得以記錄和公開,對一個自己從沒接觸過的陌生律師,可以通過看別人對他的評價來決定是否信任他、委托他。服務領域的評價機制一定會彰顯出比商品交易領域更多的維度和更重要的作用,“口碑”這個在傳統(tǒng)法律服務過程中很難量化的東西,在電商場景下會變得清晰可見。

 

3、降低交付成本 

大量的法律服務本來也是不需要見面就可以完成的,甚至連開庭都不一定要親自到法庭上去了(浙江的網(wǎng)上法庭已經(jīng)開展很長一段時間),法律交易平臺也一定會提供豐富的溝通工具以便提升用戶體驗,所以法律服務成果的交付會越來越便捷,這一點反倒是有形商品所難以企及的,商品還是要快遞送才行,服務就不用了。

 

關于交付,還有一點值得一提的是,電商法律服務模式下平臺的介入會讓交付過程更有保障,就像支付寶可以讓買家放心付款一樣,平臺在法律交易中的保障作用也一定能發(fā)揮出來。例如我看到浙江省高院啟動的網(wǎng)商法庭律師招募項目,就是要求報名律師能夠提供階段性退款服務,顯然在傳統(tǒng)法律服務過程中是很難實現(xiàn)的。

 

其他的方面暫時不談了,總體上有這幾點就足以顯示出法律電商化的優(yōu)勢,這些成本上的降低最終帶來的效果共同指向一點:用戶體驗。別小看這個概念,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用戶體驗是不可逆的,這一點頗像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的道理。一旦你享受到了專車的服務,還可能回到招手打車的時代嗎?一旦用慣了手機支付,還會在錢包里放上很多現(xiàn)金嗎?


同樣的道理,一旦當事人已經(jīng)習慣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尋找、委托和接受律師服務,這些便捷和透明的體驗將使他們無法忍受傳統(tǒng)的法律服務方式,這一點對于律師(尤其是習慣了傳統(tǒng)工作方式的“老律師”)而言是最具挑戰(zhàn)性的。

 

三、哪兩種律師活得滋潤

有了前面這些基本的分析,我們知道商品交易領域的電商化進程是可以跟服務交易領域做類比的,二者完全具有可比性

 

所以,我們看一下商品交易領域哪種商家活得好,就知道律師作為法律服務的 B端(商家)角色,接下來的境況如何了。我先說結論吧,十年之后,能玩轉平臺的律師和自帶品牌流量的IP型律師會活得很好,其他律師狀況堪憂。

 

先看第一種玩轉平臺型律師。最近媒體廣泛報道超過五十家淘品牌籌劃上市的消息,阿里還專門為此成立了“協(xié)助商家上市辦公室”,這些商家是一類典型的電商時代活得比較滋潤的代表,他們的特點是熟悉和充分利用平臺,在一個全新的電商平臺上成長起來,而一旦平臺的體量變得足夠大、足夠流行,這些商家的春天也就來了。


對比律師領域,法律電商平臺也在不斷推出,有綜合性的,有垂直的,在這個新的平臺上,會有第一批法律服務的移民律師,他們不在乎目前平臺的規(guī)模,而是先熟悉規(guī)則和玩法,跟平臺一同成長。這批律師移民中日后定會出現(xiàn)佼佼者,隨著平臺的壯大而成為像淘品牌那樣的明星律師。

 

筆者前段時間邀請“贏了網(wǎng)”(騰訊投資的訴訟電商平臺)的負責人到我們事務所做產(chǎn)品宣講,很欣慰地看到很多來自不同事務所的年輕律師已經(jīng)開始關注和使用平臺了,實際上在平臺創(chuàng)立之初就想進去賺錢是短視的,這個時間節(jié)點上最重要的是熟悉玩法、建立自身在平臺的影響力,等平臺大了,你自然跟著水漲船高,2003年在淘寶開店和現(xiàn)在才進去開店,哪一個能享受平臺的紅利,這個道理一目了然。

 

不要小看了平臺的力量,一家平臺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立足,必然有獨到之處。在我跟“贏了網(wǎng)”交流的過程中,我發(fā)現(xiàn)他們對訴訟場景下法律服務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進行過深入的思考,并將其貫徹到平臺設計的整個流程當中。例如,他們認為并不是案例越多的律師就越符合客戶的需求,案例多雖然意味著經(jīng)驗豐富,但也意味著律師相對比較忙,精力比較分散,所以對于普通的案件,更適合當事人的恐怕是愿意花更多的時間處理這個案件的律師,所以“贏了網(wǎng)”的推薦機制里,法律分析意見書占有最高權重。這樣的設計非常符合法律服務的實際,幫助用戶跳出了“唯大律師論”的誤區(qū),非常接地氣。

 

所以,當各類平臺越來越科學的設計法律交易機制的時候,用戶的體驗就在逐步的改進,而這種改進一旦達到某個臨界點,用戶就會像從商店轉向網(wǎng)購一樣,在平臺營造的舒適環(huán)境中采購法律服務,那時候也正是玩轉了平臺的律師開始享受紅利的時刻。

 

第二種是自帶流量的IP型律師。

平臺固然強大,但仍然存在很多因為產(chǎn)品力足夠強而形成的可以脫離平臺自帶流量的品牌,他們或許小眾,但依然完全可以自給自足,在自身所在的領域里頗受用戶愛戴,擁有足夠的定價權。

     

(工業(yè)化生產(chǎn)的奔馳s級幾乎匯集了當下主流的汽車科技,但為了獲得一部手工打造的、科技配置少得可憐的賓利,用戶仍然甘心付出三倍的價格)

總有一部分用戶群體是平臺覆蓋不到的,這批用戶的需求更難以滿足,因為他們需要的服務并非通用的,在復雜度、創(chuàng)新性、個性化等方面都有較高的要求,所以一旦他們發(fā)現(xiàn)了這樣的品牌,就能夠形成穩(wěn)定的認知和忠誠度。

 

因此,在法律電商平臺之外,一定會有一些律師,類似當下的網(wǎng)紅和IP這種概念,完全憑借自身的品牌、特色和影響力,自帶流量輕松游走在服務市場上,以各種創(chuàng)新性的玩法與用戶互動,提供別具一格的法律服務。

 

當然,做到IP型律師是有難度的,傳統(tǒng)領域已經(jīng)成名成家的律師未必能在網(wǎng)絡時代繼續(xù)自己的輝煌,能否準確把握目標用戶的需求,在服務能力、服務方式等多個方面不斷創(chuàng)新,是對IP型律師的最大考驗


四、為什么是十年

這個問題很重要,但卻很容易回答,因為商品交易電商初創(chuàng)到現(xiàn)在,剛好十年左右的時間,所以服務領域里(包括法律服務)的電商化進度也應該在十年內完成,考慮到技術加速進展的特性,可能還用不了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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