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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聯(lián)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下) 另外,孤平或孤仄,在平仄單調上,也沒有什么不同。古今詩聯(lián)作者,不管對于孤平,還是對于孤仄,實際上,都是能避免就避免。因此,將二者同時作為禁忌,不僅體現理論上的一致性,也是源于現實情況的。附帶指出,依作者上述定義,孤平或孤仄的現象,實際上只存在于五言和六言句中,因為在七言以上的句子中,如果遵守了平仄交替的基本要求,是不會出現孤平或孤仄的。 5.忌同位重字和異位重字 對聯(lián)中允許出現疊字或重字,這是對聯(lián)中常用的修辭手法,只是在重疊時要注意上下聯(lián)保持一致。如“世事紛紛”對“紅塵滾滾”,其中,“紛紛”對“滾滾”,就是疊字相對;又如: 修道是修心,心空即是涅槃岸; 其中,“修”對“見”、“是”對“如”、“心”對“果”,就是重字相對。但是,對聯(lián)中應盡量避免同位重字和異位重字。同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現在上下聯(lián)同一位置,如“法界”對“世界”、“成道”對“成魔”。但有些虛詞(之乎也者而矣哉,等等)的同位重字是允許的,如: 漏網之魚,世間時有; 異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現在上下聯(lián)不同位置。如: 若將下聯(lián)的“莫”改為“不”,就與上聯(lián)的“不”字異位重字。 本無月缺月圓,它隨順你; 聯(lián)中的“它”對“你”,就是異位互重。 6.忌同義相對 同義相對,又稱為合掌。所謂忌同義相對,指上下聯(lián)相對的語句,其意思應盡量避免雷同。如“旭日”對“朝陽”、“史冊”對“汗青”、“神州千古秀”對“赤縣萬年春”等,就屬合掌。當然,出現個別非中心詞語(尤其是虛詞)的合掌,或者合掌部分在聯(lián)中比重很小,無傷大雅。一些含義相近的語句相對,也未嘗不可。 綜觀對聯(lián)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作者認為,由于現代文學的主流是散文體(或者說自由體),其總趨勢也是進一步向散文化方向發(fā)展。處于時代潮流中的對聯(lián),不可能擺脫這種影響。因此,對聯(lián)的基本格律,雖然不能被人為地廢除和否定,也確實有寬松、靈活、變通的必要和客觀趨勢,特別是在其平仄方面。但不管怎樣,語言之聲調是一個必然存在的客觀現象,因此,對聯(lián)的平仄要求,盡管可以寬松些,卻沒有必要也不可能人為地加以取消。同時,由于對聯(lián)的平仄要求,是在繼承傳統(tǒng)詩律的基礎上發(fā)展變通而來,對此,楹聯(lián)界目前的看法還不盡一致,就更有必要進行適當的探討和界定。 以上淺見,不當之處,望聯(lián)界方家不吝批評教正! (注:本文發(fā)表于2003年第10期《對聯(lián)·民間對聯(lián)故事》,文字稍有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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