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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則徐的家風故事

 智能人做超人 2016-08-11
林則徐的家風故事
來源: 福建法治報   作者: 綦芬/文 記者張人峰/攝    2016-08-11 07:06:46

  林則徐成長在一個“志節(jié)清高的書香之家、親情融洽的仁愛之家、奮發(fā)進取的勤勉之家”。父母的教誨以及林家忠孝、仁愛、勤儉的家風,使他形成了清正廉潔、勤奮嚴謹、親民愛民的從政作風。林則徐不僅身體力行、嚴于律己,更是將其優(yōu)良家風傳給子孫后代,留下了不少著名的家教箴言,影響和培育了一代代杰出的林家后人。

  “十無益”成為林家百年傳世家訓(xùn)

  在林則徐紀念館“林則徐家風展”上,有一幅林則徐手書“十無益”格言的石刻拓片。清朝末年,針對世風日下的時弊,時年50多歲的林則徐手書了“十無益”格言。該格言成為林家傳承百年的家訓(xùn)。

  “存心不善,風水無益。不孝父母,奉神無益。兄弟不和,交友無益。行止不端,讀書無益。心高氣傲,博學無益。作事乖張,聰明無益。不惜元氣,服藥無益。時運不通,妄求無益。妄取人財,布施無益。淫惡肆欲,陰騭無益。”

  省文物保護中心主任、林則徐紀念館原館長、文博研究館員林峰說,“十無益”從唐代開始為世人所推崇,到宋代容納到儒家思想里面來,變成更多人知曉的修身格言。林則徐深受儒家思想影響,且身體力行。他覺得“十無益”對個人修身、對良好家風形成有益,可以作為家訓(xùn)。他很推崇這個格言,從目前發(fā)現(xiàn)二三個林則徐書寫“十無益”格言的石刻看,落款都是“則徐敬書”或“少穆敬書”,可見他是很尊敬地去抄寫。“十無益”包含自身修養(yǎng),人與家庭、與社會的關(guān)系,儒家思想的“仁、義、禮、智、忠、信、孝、悌”八字方針都在里面,全方位地對人的身心起教化作用?!笆疅o益”涉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精髓之一,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形成,能起到很好的教化、傳承、促進的作用。如能按這做,起碼對自身來說起到修身作用,對家庭、社會來說,將更加和諧地發(fā)展。從《先妣事略》看林家清貧、和睦家風

  在林則徐家風展上,有一份涂改較多的林則徐手稿——《先妣事略》,為林則徐后人捐獻的;還有一盞嘉慶道光年間民間極普通的青花瓷油燈。

  林則徐紀念館展陳部主任林澕說,《先妣事略》是林則徐懷念母親所寫,是了解林則徐家世的第一手材料。這盞油燈講述的是林則徐后人口口相傳“一燈在壁”的家族故事。

林則徐父親林賓日是私塾先生。他37歲時生下林則徐,全家12口,生活十分艱難。母親陳帙出身知識分子家庭,靠做女紅來貼補家用。林則徐在《先妣事略》中追憶母親:“幼讀書,通曉大義,勤于女紅”“先妣每忍饑餓不使家君知之”“率諸姐妹勤于所事,往往漏盡雞號尚未假寐”。

  林則徐幼年時,每年除夕,林家大小十多人圍在一起津津有味地享受唯一的一大盤素炒豆腐;林家夜間照明也依賴唯一的一盞油燈,“敝廬四壁,短幾一檠,讀書于斯,女紅亦于斯”(《先妣事略》語)。平時油燈只放一根燈芯,只有到了大年夜,才加點一根,過年的喜慶氣氛便被熊熊地燃了起來。

  林則徐童年得到開明父親的教導(dǎo),受母親勤勉的生活態(tài)度影響,一家人雖然生活困苦卻也溫馨和睦。林則徐及后人均以此事來教誨子孫,讓子孫知曉“家和萬事興”、“人窮志不窮”與“樂觀豁達”的道理。

  從為官之日起,林則徐就牢記父親“不妄取一錢”的家教。他要兒子記住韓愈的話,辛勞勤儉,才掙下這份家產(chǎn),不要迷惑心智,忘記當初的艱苦。他曾寫過一幅有名的對聯(lián)告誡后代:“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么?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么?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從《析產(chǎn)鬮書》看林公的清廉、勤儉家風

  在林則徐家風展上,有一封林則徐于1847年在陜西巡撫任上時,為三個兒子寫的分家文書《析產(chǎn)鬮書》。

  信中寫道:“余服官中外已三十余年,并無經(jīng)營田宅之暇。惟祖父母在時,每歲于俸廉中酌留甘旨之奉,祖父母不肯享用,略置家鄉(xiāng)產(chǎn)業(yè),……”“……田屋產(chǎn)業(yè),各按原置價值勻作三股,各值銀一萬兩有零……”

  就是說他自己做了30多年官,沒有時間經(jīng)營家業(yè)。歷年供養(yǎng)父母的俸銀,老人除了幫助親友外,舍不得享用,添置些房產(chǎn),只值三萬兩銀子,每個兒子只能分到價值一萬兩的房產(chǎn),至于現(xiàn)銀則無可分。

  他在《析產(chǎn)鬮書》中囑咐兒子:“產(chǎn)微息薄,非儉難敷,各須慎守儒風,省嗇用度?!彼€告誡:“凡我子孫,當念韓文公‘辛勤有此,無迷厥初’之語,倘因破蕩敗業(yè),即非我子孫矣!”曾國藩聞訊,在給弟弟曾國荃的信中說:“聞林文忠公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撫二十年,家私如此,真不可及。吾輩當以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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