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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之鳥 日本方面主張沖之鳥礁是島嶼,并以此沖之鳥礁為依據(jù)主張47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jīng)濟區(qū)和約25.5萬平方公里的外大陸架。自1987年開始圍礁造島,筑起混凝土墻等,通過不斷努力,使這個不足10平方米的礁石成為人工"島"。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在7月14日的記者會上,就日本最南端的沖之鳥島表示,“我們認為是符合《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條件的島,在其周邊設定了專屬經(jīng)濟區(qū)(EEZ)”。中國主張沖之鳥是“巖”,認為日本不能據(jù)此劃定專屬經(jīng)濟區(qū)。 《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島的定義包括(1)自然形成;(2)滿潮時地表在水面之上等。雖然沒有常時被水面淹沒,但不能住人不能開展經(jīng)濟活動的話定義為“巖”,雖然可以據(jù)此劃定領海,但不能劃定專屬經(jīng)濟區(qū)。 在此前國際仲裁庭針對南海做出的裁決中,認為中國主張的“島”是“巖”等。以此為契機,中國可能會加強沖之鳥是“巖”不是“島”的主張。日本對此警惕。就沖之鳥,日本主張即使是在滿朝時也在水面上。由于日前針對南海的裁決,日本可能會加強國際宣傳。 這是判定為非島的太平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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