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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系年》第16~19章解析 子居 《學燈》第二十五期 孔子2000網(wǎng)站,2013年1月8日
第十六章 楚共王立七年,令尹子重伐鄭,為??之師。晉景公會諸侯以救鄭,鄭人止鄖公儀,獻諸景公,景公以歸。一年,景公欲與楚人為好,乃脫鄖公,使歸求成,共王使鄖公聘於晉,且許成。景公使翟之伐聘於楚,且修成,未還,景公卒,厲公即位。共王使王子辰聘於晉,又修成,王又使宋右?guī)熑A孫元行晉楚之成。明歲,楚王子罷會晉文子燮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曰:弭天下之甲兵。明歲,厲公先起兵,率師會諸侯以伐秦,至于涇。共王亦率師圍鄭,厲公救鄭,敗楚師於鄢。厲公亦見禍以死,無后。 整理者言:“楚共王七年為魯成公七年,《春秋》成公七年:'秋,楚公子嬰齊率師伐鄭?!辍蹲髠鳌罚?秋,楚子重伐鄭,師于氾?!钜又丶垂計臊R,青銅器中作'王子嬰次’(一九二三年新鄭李家樓所出王子嬰次爐),楚莊王弟。”[①]其說是。楚國的伐鄭,源自公元前586年之事,《左傳·成公五年》:“許靈公愬鄭伯于楚。六月,鄭悼公如楚訟,不勝,楚人執(zhí)皇戌及子國。故鄭伯歸,使公子偃請成于晉。秋,八月,鄭伯及晉趙同盟于垂棘?!?,同盟于蟲牢,鄭服也。”在更早的公元前597年的邲之役中,晉師荀林父等人因考慮到眾狄未定等緣故而不支持與楚師發(fā)生大規(guī)模沖突,而先縠、趙旃等人的急功冒進,則直接導致了晉師之敗。此后,晉、楚在中原各國中的影響力逆轉(zhuǎn),晉國雖仍不時干預中原之事[②],但其主要則致力于對晉國周邊地區(qū)的眾狄的離析及對赤狄的攻伐,并藉此東進擴地至齊境并進而伐齊而服之(對應于清華簡《系年》第十三、十四章事)。也就是說,晉國很大程度上放棄了對鄭國的強制懾服,從而在此一階段避免了與楚國的直接沖突,由縱向戰(zhàn)略轉(zhuǎn)為橫向擴張,至《左傳·成公三年》:“秋……晉郤克、衛(wèi)孫良夫伐嗇咎如,討赤狄之余焉。嗇咎如潰,上失民也。”成功清剿了赤狄的殘余力量,成為黃河北岸獨一無二的大國。至此,晉國得以長舒一口氣,于是轉(zhuǎn)而又在中原強勢登場,所以才有《春秋·成公五年》所載“十有二月己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wèi)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于《左傳》的“鄭服也”一句,根本性的體現(xiàn)了此次盟會的關鍵所在。相應的,對于楚國而言,這無疑屬于“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情,所以馬上于公元前585年、584年連續(xù)伐鄭,《左傳·成公六年》:“楚子重伐鄭,鄭從晉故也。”即是道出了其本質(zhì)原因。 ??之師,整理者言:“??,《左傳》作“氾”,杜預注:'鄭地,在襄城縣南?!?/span>”[③]其說似可商,??、氾二字無論音韻還是字形皆相去甚遠,故??地恐非氾地,兩地當是相鄰極近的關系。《水經(jīng)注·汝水》:“汝水又東南流,與白溝水合,水出夏亭城西,又南徑龍城西。城西北即摩陂也,縱廣可十五里。魏青龍元年,有龍見于郟之摩陂,明帝幸陂觀龍,于是改摩陂曰龍陂,其城曰龍城?!晁謻|南,徑襄城縣故城南?!涑牵ㄏ宄牵┠蠈︺岢?,周襄王出鄭居汜,即是此城也?!洞呵铩废骞?,楚代鄭,涉汜而歸。杜預曰:涉汝水于汜城下也。”此經(jīng)于摩陂的白溝水,其名不古,摩、禾音近,因此疑白溝水古當即稱??水,其地蓋為一地?!镀巾斏轿氖焚Y料 第12輯》:“摩陂亦稱龍陂,故地在今郟縣長橋境內(nèi)。”[④]是摩陂正鄰于今河南省襄城縣西境。《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志》云:“故氾城在許州襄城縣一里。《左傳》云'天王出居于鄭,處于氾’是。”由此可推知,若摩陂確即先秦時之??地,則??、氾兩地距離大致在先秦之一舍三十里內(nèi),《左傳》記在故襄城縣南一里的氾地與《系年》記在河南省襄城縣西境的??地自是并沒有大的差異。類似的同事異地且兩地相近的記載,于《春秋》、《左傳》往往可見,之前的清華簡《系年》章節(jié)與傳世文獻的對比也說明了這一點[⑤]。 脫,原字作“?!?,郭理遠指出當讀為“脫”,所說是。事在成公九年。 《系年》所記“共王使鄖公聘於晉,且許成”事,整理者指出:“簡文稱楚共王復使蕓公義還晉,晉景公卒,厲公即位,乃使公子辰聘晉,與《左傳》當年即使公子辰不同。”[⑥]此處,當以《左傳》為是。觀《系年》下文“共王使王子辰聘於晉,又修成,王又使宋右?guī)熑A孫元行晉楚之成。”所記楚人求成之態(tài),未免過切,溯其原本,顯然就是使王子辰的時間在《系年》作者那里成了問題,而《左傳》于此則敘事清晰,故當以《左傳》為是。其明年,晉、楚盟于宋,《左傳》詳載其辭,而《系年》則略稱“弭天下之甲兵”,可見《系年》作為私家記述,在這方面遜于《左傳》。 晉景公之所以要與楚人為好,就在于,此時的晉國,正在等待吳國對楚國的側(cè)翼侵削,所以不打算消耗實力,而是選擇了迷惑楚國?!?span style="color:maroon">晉景公會諸侯以救鄭”的同年,吳即入州來?!蹲髠鳌こ晒吣辍匪^“巫臣請使于吳,晉侯許之。吳子壽夢說之。乃通吳于晉,以兩之一卒適吳,舍偏兩之一焉。與其射御,教吳乘車,教之戰(zhàn)陳,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為行人于吳。吳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馬陵之會,吳入州來,子重自鄭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歲七奔命。蠻夷屬于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于上國。”可見此時晉吳聯(lián)合之勢將成,晉侯只是坐待吳師對楚國的削弱。次年,晉國雖內(nèi)部有趙氏之亂,但仍使申公巫臣如吳。轉(zhuǎn)年,“為歸汶陽之田故,諸侯貳于晉。晉人懼,會于蒲,以尋馬陵之盟。……是行也,將始會吳,吳人不至。”諸侯之貳與吳人不至,對晉國構(gòu)成的威脅,因此晉侯才脫鐘儀以求成于楚,不久,晉國即為秦人與白狄所伐。而彼時楚有吳憂,因此在二月也重賂求成于鄭,這時晉來求成,正是再好沒有,因此也就馬上回應晉國的求成。這也就意味著,雖然此前楚人在中原爭霸的過程中占盡優(yōu)勢,但此時,已優(yōu)勢盡失、疲于應付、左支右絀了。 晉、楚、宋的弭兵本質(zhì)上是晉國的一個策略,此后晉國即使呂相絕秦,先是對秦國展開政治攻勢,然后聯(lián)合諸侯伐秦,這仍然是晉國自縱向戰(zhàn)略轉(zhuǎn)為橫向擴張后的延續(xù),東方服齊之后,自然就西向面對了秦國。此役秦軍大敗,晉國一直攻到?jīng)芩?。就是本章所述的?span style="color:maroon">厲公先起兵,率師會諸侯以伐秦,至于涇”。 《系年》之“共王亦率師圍鄭,厲公救鄭,敗楚師於鄢”。整理者指出:“《左傳》稱鄭叛晉,衛(wèi)侯為晉伐鄭。晉厲公伐鄭,'六月,晉、楚遇于鄢陵’?!蹲髠鳌氛f楚伐鄭,鄭服于楚而叛晉,晉伐鄭,遂與楚戰(zhàn)于鄢陵,與簡文不同。”[⑦]結(jié)合上文整理者已指出的“王子辰”事,不難看出,《系年》本章與第十一章類似,都是在若干記錄上有張冠李戴式的不確實內(nèi)容。估計《系年》本章的記錄者僅知道有鄢陵之戰(zhàn),而不清楚具體是誰人伐鄭、誰人救鄭引發(fā)的此戰(zhàn),且在該記錄者的記憶中,楚圍鄭而晉救鄭幾乎已成一種定式,所以才出現(xiàn)本章中的記述內(nèi)容。故此段史事,仍當以《左傳》所記為是。 本章有虛詞“且”,由筆者《先秦文獻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虛詞篇》[⑧]的探索可見,此情況說明本章的成文時間很可能不早于于春秋后期,這與本章所述史事時間正是吻合的。
第十七章 晉莊平公即位元年,公會諸侯於湨梁,遂以遷許於葉而不果。師造於方城,齊高厚自師逃歸。平公率師會諸侯,為平陰之師以圍齊,焚其四郭,驅(qū)車至于東海。平公立五年,晉亂,欒盈出奔齊,齊莊公光率師以踵欒盈,欒盈襲絳而不果,奔,入於曲沃,齊莊公涉河襲朝歌,以復平陰之師。晉人既殺欒盈于曲沃,平公率師會諸侯伐齊,以復朝歌之師。齊崔杼殺其君莊公,以為成於晉。 整理者言:“《春秋》襄公十六年:'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衛(wèi)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戊寅,大夫盟?!辍蹲髠鳌罚骸笆甏?,葬晉悼公。平公即位……會于湨梁……許男請遷于晉。諸侯遂遷許,許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杜預注:'湨水出河內(nèi)軹縣, 東南至溫入河?!?,《春秋》成公十五年:'許遷于葉?!蹲髠鳌罚?許靈公畏逼于鄭,請遷于楚。辛丑,楚公子申遷許于葉?!藭r許欲叛楚,而求遷于晉。簡文所謂'遷許於葉?!^遷許出葉而使之近晉?!?/span>[⑨],其說甚難理解,若是從葉地將許男遷出至于晉之某某地,當書為“遷許於某某”,恐無書作“遷許於葉”的道理,此點比之于《左傳·昭公四年》的“楚子欲遷許于賴”即不難推知。因此,這里當仍是《系年》記述者所記有誤,而非“謂遷許出葉而使之近晉”之意。 據(jù)《左傳·襄公十六年》:“夏六月,次于棫林。庚寅,伐許,次于函氏。晉荀偃、欒黡帥師伐楚,以報宋楊梁之役。楚公子格帥師,及晉師戰(zhàn)于湛阪。楚師敗績。晉師遂侵方城之外,復伐許而還。”杜預注以為“棫林、函氏,皆許地。”杜說不確,此時的“棫林”(河南葉縣東北)當為鄭地,以有鄭伯同伐故,因此次于此地。清人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卷十二:“或云:棫林在今葉縣東北,函氏亦在葉縣北。”仍未能詳指其地。筆者以為,《左傳》此處之棫林,當即今河南省許昌市西南的榆林鄉(xiāng),其地在葉之東北,且正臨于戰(zhàn)國時期著名的汾陘之塞,為兵家必爭的所在。函氏則當即在氾地一帶,杜預注所稱在襄城縣南者,見《系年》上章分析部分的引文。晉、鄭與諸侯伐許而次于此二地,與當時形勢合。湛阪之地,杜預注已指出“襄城昆陽縣北有湛水,東入汝”,故其地即在今河南省平頂山市北。楚師既在湛阪戰(zhàn)敗,所以晉師即能直達葉縣,且至于方城。 《左傳·襄公十六年》記:“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可見高厚逃歸是在溫地會盟時的事情,而《系年》記于“師造於方城”之后,再一次體現(xiàn)出《系年》記事往往不按時間順序的特征。 東海,整理者原釋為“東畝”,陳偉先生《讀清華簡〈系年〉札記(二)》[⑩]提出:“文獻中似不見'東畝’爲地名。疑當讀爲'海’?!蹲髠鳌废骞四暧洿艘壅f:'東侵及濰,南及沂。’杜預注:'濰水在東莞東北,至北海都昌縣入海。’或許濰水所入的渤海也屬于先秦人所說的'東?!?。”孫飛燕于《讀〈系年〉札記三則》文補充道:“陳先生的意見似乎沒有引起學者的重視,筆者認為他的觀點是正確的,可以再補充一條文獻上的證據(jù)?!豆攘簜鳌烦晒暝谥v鞌之戰(zhàn)時說:'壹戰(zhàn)綿地五百里,焚雍門之茨,侵車東至海。’'侵車東至?!喈斢诤單牡?驅(qū)車至于東?!?。”筆者亦認為陳偉先生所說甚是,古代之渤海亦可稱東海,如《初學記》卷六即言:“東海之別有渤澥,故東海共稱渤海,又通謂之滄海。”更由譚其驤先生《中國歷史地圖集》可見,春秋時期萊州灣地區(qū)南部海岸線更在今海岸線之南,約在侯鎮(zhèn)至東冢一帶,因此濰水的入海口也即在今東冢一帶,至《水經(jīng)注·濰水》猶稱:“濰水東北徑逢萌墓?!直睆蕉疾h故城東?!謻|北入于海。”故以公元前之沿海地理形勢而言,《左傳》所記“東侵及濰”與《系年》所記“驅(qū)車至于東海”實無甚區(qū)別。 整理者言:“《左傳》、《史記·晉世家》載欒盈之亂,在晉平公六年,魯襄公二十一年。欒盈,又稱欒懷子,《晉世家》等作'欒逞’。欒盈與范鞅同為公族大夫而不相睦,范宣子遂逐之,欒盈奔楚,后又奔齊?!蹲髠鳌废骞荒昙岸?、《國語·晉語八》與《晉世家》等俱載此事。簡文稱其出奔齊,系概況言之。”[11]這里整理者的理解與《系年》原文略有偏差,《系年》原文只是說“平公立五年,晉亂”,此晉亂并不一定就是特指范宣子逐欒盈之事,據(jù)《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所載:“欒桓子娶于范宣子,生懷子。范鞅以其亡也,怨欒氏,故與欒盈為公族大夫而不相能?;缸幼洌瑱杵钆c其老州賓通,幾亡室矣。懷子患之。祁懼其討也,愬諸宣子曰:'盈將為亂,以范氏為死桓主而專政矣,曰:吾父逐鞅也,不怒而以寵報之,又與吾同官而專之。吾父死而益富。死吾父而專于國,有死而已,吾蔑從之矣。其謀如是,懼害于主,吾不敢不言?!恩睘橹鳌炎雍檬?,士多歸之。宣子畏其多士也,信之。懷子為下卿,宣子使城著而遂逐之。秋,欒盈出奔楚。宣子殺箕遺、黃淵、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師、申書、羊舌虎、叔羆,囚伯華、叔向、籍偃。”可見,欒、范不相能,非一朝一夕之事,故《系年》作者記晉平公五年有亂,然后述及欒盈出奔、齊莊公襲朝歌諸事,亦無不當。 踵,整理者原釋為“逐”,言:“逐,跟隨。《晉世家》:'齊莊公微遣欒逞于曲沃,以兵隨之?!蹲髠鳌废骞贻d齊莊公借媵妾于晉之機,納欒盈于曲沃。欒盈得魏獻子(魏舒)之助,率曲沃之師襲晉國都城絳(今山西侯馬),被范宣子擊退,欒盈遂奔曲沃,晉人圍之。逐,一說隸作' 本章中的“以復平陰之師”、“以復朝歌之師”與清華簡《保訓》篇中的“以復有易”句式明顯是非常類似的,“以復某某”這樣的句式,絕不見于甲骨文及西周金文,筆者在《清華簡〈保訓〉解析》(修訂版)[13]中即已指出“《保訓》篇非??赡苁菍懚ㄓ诖呵镏衅诨蛏酝淼凝R魯?shù)貐^(qū)”,今由清華簡《系年》此章所記述內(nèi)容基本屬于春秋后期可見,筆者對《保訓》篇成文時間的推測于此又得一證。
第十八章 晉莊平公立十又二年,楚康王立十又四年,令尹子木會趙文子武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曰:弭天下之甲兵??低跫词?,孺子王即位。靈王為令尹,令尹會趙文子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虢。孺子王即世,靈王即位。靈王先起兵,會諸侯于申,執(zhí)徐公,遂以伐徐,克賴、朱邡,伐吳,為南懷之行,間陳、蔡,殺蔡靈侯。靈王見禍,景平王即位。晉莊平公即世,昭公、頃公皆早世,簡公即位。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許人亂,許公佗出奔晉,晉人羅城汝陽,居許公佗於容城。晉與吳會為一,以伐楚,??方城。遂盟諸於于召陵。伐中山,晉師大疫且饑,食人。楚昭王侵伊洛以復方城之師。晉人且有范氏與中行氏之禍,七歲不解甲。諸侯同盟于咸泉以反晉,至今齊人以不服于晉,晉公以弱。 在《系年》第十六章所涉及到弭兵之會中,已經(jīng)可以看到,“王又使宋右?guī)熑A孫元行晉楚之成。明歲,楚王子罷會晉文子燮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對應于《左傳·成公十一年》:“宋華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欒武子。聞楚人既許晉糴伐成,而使歸復命矣。冬,華元如楚,遂如晉,合晉、楚之成。”《左傳·成公十二年》:“宋華元克合晉、楚之成。夏五月,晉士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于宋西門之外?!薄断的辍繁菊掠钟洝?span style="color:maroon">令尹子木會趙文子武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相應的,《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載:“宋向戌善于趙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于此前的《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所記內(nèi)容中,子產(chǎn)已言及“晉、楚將平,諸侯將和”,可見,弭兵之事,往往起于晉、楚兩國相互間欲有求成之意,但晉、楚只是互通往來,真正起到中間作用的,將弭兵之事由晉、楚兩國之間一變而波及到諸侯各國的,一直都是宋人。直到戰(zhàn)國時期,倡寢兵之說最為著名的宋钘,仍然是宋人。前引《左傳》文中更是明言向戌之所以從中斡旋,是“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可見,于彼時之前,在宋國國內(nèi),弭兵之說必已大行其道。這說明,先秦時期頗具影響力的弭兵(又作寢兵、息兵)之說,必是始興于春秋之宋國的。將此內(nèi)容對照上博簡《容成氏》所記“湯乃謀戒求賢,乃立伊尹以為佐。伊尹既已受命,乃縶兵禁暴,詳?shù)糜诿?,遂弭天下,而一其志,而寢其兵,而官其材?/span>”即不難看出,弭兵之說當是在宋國流傳已久的伊尹故說中的一個重要情節(jié),很可能本是《尹至》、《尹誥》兩篇之后的某篇《書》系篇章的主要內(nèi)容。 孺子,簡文原作“ 陳偉先生在《讀清華簡〈系年〉札記(二)》[17]一文中指出:“春秋厲(賴)國所在,舊有多種說法?!蹲髠鳌氛压哪暝?遷賴于鄢’之后復云:'楚子欲遷許于賴,使斗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申無宇曰:楚禍之首,將在此矣。召諸侯而來,伐國而克,城竟莫校,王心不違。民其居乎。民之不處,其誰堪之。不堪王命,乃禍亂也。’'城竟莫?!?,顯示賴當在春秋晚期楚國的邊境地區(qū)。王夫之認爲厲(賴)約在今河南鹿邑縣境,當更為可信。'間陳、蔡’的'間’,整理者徑讀爲'縣’,可從。《國語·吳語》記申胥諫吳王夫差,說到楚靈王不君時指出:'罷弊楚國,以間陳、蔡。不修方城之內(nèi),逾諸夏而圖東國,三歲于沮、汾以服吳、越?!f昭注云:'間,候也,候其隙而取之。魯昭八年,楚滅陳。十一年滅蔡?!裰湔f不確。”所說皆是。朱方亦非如《系年》整理者所引楊伯峻《春秋左傳注》言在“今江蘇鎮(zhèn)江市丹徒鎮(zhèn)南”,此點可參考筆者《清華簡〈系年〉12~15章解析》中第十五章的相關論述[18],楚王為“南懷之行”事,筆者亦于該文已有論述。 在傳世文獻中,自楚國遷許于析、許太子弒許悼公之后,關于許國之事就甚少見于記載,唯吳師敗楚及諸侯之師于雞父時,有“頓與許、蔡疾楚政”[19]之語,今清華簡《系年》本章所記“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許人亂,許公佗出奔晉”恰可補傳世文獻之闕,該記載說明,雖然楚國極力對許國等周邊小國加以控制,但正如前面對《系年》第十六章的分析所言,彼時楚國已內(nèi)不能安,外不能勝,所以象許國這樣的小國多有依從晉國之心。 對于“晉人羅城汝陽,居許公佗於容城”事,整理者言:“此句疑在'羅’下斷讀。'羅’,即'罹’字。《爾雅·釋詁》:'憂也。’汝陽,疑即《漢書·地理志》汝陽縣地,在今河南商水西北。”此說實誤。河南商水地區(qū),當是陳、蔡、頓諸國之憂,何足為晉國之憂?晉人縱是再有越俎代庖之意,恐也不能直接越過陳國、蔡國而城于河南商水。將《系年》與《左傳》聯(lián)系起來分析,此段中之“羅”似當釋為“列”[20],汝陽則當解為汝水之陽,晉人所城之處當在汝州至襄城一帶。據(jù)《左傳·昭公二十三年》載:“秋八月,王使富辛與石張如晉,請城成周。……冬十一月……己丑,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shù),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恤,物土方,議遠邇,量事期,計徒庸,慮材用,書餱糧,以令役于諸侯,屬役賦丈,書以授帥,而效諸劉子。韓簡子臨之,以為成命。”其后,《左傳·定公元年》:“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戌。”彼時諸侯之師多聚于成周,其聲勢自是非凡,且是名正言順的勤王事,由晉國領頭的這件事自然對于晉國是絕對有利的。而同一時段,楚國正與吳國爭勝于安徽淮河流域。因此,筆者認為,晉國很可能在城成周的前后幾年間,在汝水以北接連筑城數(shù)座,故《系年》載“晉人羅城汝陽”。城于汝陽,不但可以直接對楚的方城形成正面壓制,而且可以側(cè)面對鄭國構(gòu)成壓力,脅迫鄭國遠楚親晉。而相對于晉國策劃并組織諸侯城成周之舉,周王室的回報就正是《左傳·定公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于此后,《春秋·定公四年》載:“六月,……許遷于容城。”由當時局勢觀,遷許于容城的行動,即是晉、吳等諸侯聯(lián)軍“??方城”的后續(xù)步驟,晉人由此即安心回師征伐鮮虞,吳人也借此將楚師牽制于方城地區(qū),使得楚人的關注點被局限于蔡國滅沈事件中,而沒能對吳國暗中聯(lián)合蔡、唐、胡等國有所警惕。 關于“晉與吳會為一,以伐楚,??方城”事,整理者言:“吳人入郢事,《左傳》不載晉??方城為吳援;昭王復國,敗吳師,復入郢之役,《左傳》亦不載侵晉復方城之役。”[21]其說實誤。晉、吳聯(lián)合伐楚是魯定公四年初春之事,由于晉國所行是夏歷,魯定公四年春對應于晉簡公五年冬,這也就是《系年》第20章言“晉簡公立五年,與吳王闔閭伐楚”的緣故。其后,伐楚之行受阻于方城,于是晉與諸侯盟于召陵,即《春秋·定公四年》所記“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wèi)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于召陵,侵楚。”此次盟會及侵楚,是否吳國并未參與,所以《春秋》不載,現(xiàn)已不可詳知。又,《左傳·定公四年》載:“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晉荀寅求貨于蔡侯,弗得。言于范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于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只取勤焉?!宿o蔡侯。”可見盟會之后,蔡本有意再次聯(lián)晉攻楚,而荀寅以求貨于蔡侯不得的緣故,進言范獻子舍楚而伐中山,其所言的“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只取勤焉”就正對應于“晉與吳會為一,以伐楚,??方城”事。故觀《春秋》及《左傳》所記即明確可知,此次晉國的行動本與“吳人入郢”并非同一次戰(zhàn)役,整理者的理解明顯有誤。 整理者言:“'??’字疑從戈門聲,為動詞'門’專字,訓為攻破。《左傳》文公三年:'門于方城。’包山簡二三三“??于大門一白犬”,'??’讀爲'釁’。”[22]其說實誤,??當讀為“懸”,包山簡二三三之“??”亦當如是讀[23]。關于此字,宋華強先生在《楚簡祭禱動詞考釋二則》一文中對相關研究有詳細的介紹[24],唯其結(jié)論認為當讀為“伏”,則恐不當,宋文已提到“何琳儀先生起初據(jù)黃錫全先生之說,認為'??’字是《說文·鬥部》'讀若懸’的'??’字之訛變,后來又認為《說文》'??’是'??’字之訛變,與前說相反。簡文'??’仍讀為'懸’,系也。劉信芳先生認為'??’從'門’、'戈’聲,讀為磔。”然宋華強先生認為“按照何先生的理解,簡文是說用懸系一白犬的方式祭禱大門,這種祭禱方式在文獻中似乎也找不到例證。'磔’是古書常見的祭祀儀式中用犬牲之法,把'??’讀為'磔’從文意上看是合適的,但劉先生的說法在字音上有困難。”筆者以為,此說恐是宋華強先生于文獻失察的緣故,今試再論之。 宋代范成大《攬轡錄》載:“至邯鄲縣,墻外居民以長竿磔白犬,自尻洞其首。別一竿,縛茅浸酒揭于上。云:女真人用以祭天禳病。”《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一》:“癸巳,入居晉宮,以契丹守諸門,門廡殿廷皆磔犬掛皮,以為厭勝。”皆可證磔犬以禳有“懸”這個步驟。不惟磔犬有“懸”這一步驟,磔它畜往往亦然。如《全唐文·大儺議》:“磔雞于宮門,及國東南西北城四門,每門用雄雞一只,磔懸。”實際上,古代之磔刑也多是懸而后磔或磔而后懸。如:《漢書·王尊傳》:“尊于是出坐廷上,取不孝子懸磔著樹,使騎吏五人張弓射殺之,吏民驚駭。”蔡邕《琴操·聶政刺韓王曲》:“乃梟磔政形體,市,懸金其側(cè)。”《魏書·酷吏列傳》:“乃立四柱,磔其手足,命將絕,始斬其首,支解四體,分懸道路。”皆可證。 再看《說文·鬥部》:“??,試力士錘也。從鬥,從戈。或從戰(zhàn)省。讀若縣。”段玉裁注:“錘當作縋,以繩有所縣鎮(zhèn)也。下文云'讀若縣’,知正當作縋。”而此“??”字,《玉篇》、《廣韻》皆書作“??”。復查《說文·纟部》:“縋,以繩有所縣也?!洞呵飩鳌吩唬阂箍P納師。”于《左傳·僖公三十年》:“夜縋而出,見秦伯。”杜預注:“縣城而下。” 《左傳·昭公十九年》:“子占使師夜縋而登。”杜預注:“緣繩登城。”觀《左傳》下文“登者六十人??P絕。師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懼,啟西門而出。”可知,其攻城方式正可與《系年》本章對應,故《系年》本章之“??”即是指以懸繩上下這種方式攻城。由字義分析,則其本字正該如《系年》及包山楚簡所書為從“門”之字,故《說文》從“鬥”的“??”字自當是字形之誤。 其時,晉、吳及諸國聯(lián)軍應是并未攻破方城,所以《左傳·文公四年》僅稱“門于方城”。其后“盟于召陵”,當是效仿春秋中期齊桓公伐楚而盟于召陵之事?!?span style="color: maroon">居許公佗於容城”本是盟諸侯于召陵之后的事情,而《系年》記錄者書于晉、吳聯(lián)合伐楚之前,這再一次體現(xiàn)出《系年》敘事往往并不嚴格以時間為序的特征。 前文已提及,蔡國謀求與晉國再次聯(lián)合伐楚而不果,于是轉(zhuǎn)而聯(lián)合吳國,這也就成為是年冬吳師入郢的契機。在《左傳》的記載中,將晉國回師伐中山歸因于荀寅求貨于蔡而不得,但準確地說,這明顯屬于只見其表而未得其實。晉伐中山,本即是自荀林父以來的伐赤狄、伐白狄系列軍事行動的延續(xù)。之前晉、楚之所以一再弭兵,對于晉國一方而言,也正是因為其國政已經(jīng)由重視在中原腹地與楚國爭霸主之位轉(zhuǎn)為在晉國周邊追求實際利益。雖然晉國仍無意放棄對中原的直接影響,但其軍事重點,則已是太行周邊地區(qū)。 本章的“伐中山,晉師大疫且饑,食人”部分,程薇在《清華簡〈系年〉與晉伐中山》[25]已有詳細討論,讀者可參看,此不贅述。 “楚昭王侵伊洛以復方城之師”一事,整理者以為“《左傳》亦不載侵晉復方城之役”。但對比《左傳》的記載,即不難知道,此即魯哀公四年楚師圍蠻氏之役?!断的辍酚洝?span style="color:maroon">晉人且有范氏與中行氏之禍,七歲不解甲。”整理者已指出“蓋指定公十三年至哀公四年。”于傳世文獻則有《春秋·定公十四年》:“二月辛巳,楚公子結(jié)、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以頓子牂歸。” 《左傳·定公十四年》:“頓子牂欲事晉,背楚而絕陳好。二月,楚滅頓。”拉開了楚國報復諸侯方城之役及引吳師入郢的序曲。其后,《春秋·定公十五年》:“二月辛丑,楚子滅胡,以胡子豹歸。”《左傳·定公十五年》:“吳之入楚也,胡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楚既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楚滅胡。”繼之,《春秋·哀公元年》:“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左傳·哀公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間而還。蔡于是乎請遷于吳。”蔡國無奈,終于于轉(zhuǎn)年遷于州來。楚疆左翼即定,于是《左傳·哀公四年》:“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謀北方。左司馬眅、申公壽余、葉公諸梁致蔡于負函,致方城之外于繒關,曰:'吳將泝江入郢,將奔命焉。’為一昔之期,襲梁及霍。單浮余圍蠻氏,蠻氏潰。蠻子赤奔晉陰地。司馬起豐、析與狄戎,以臨上雒。左師軍于菟和,右?guī)熫娪趥}野,使謂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晉、楚有盟,好惡同之。若將不廢,寡君之愿也。不然,將通于少習以聽命?!棵镎堉T趙孟。趙孟曰:'晉國未寧,安能惡于楚,必速與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將裂田以與蠻子而城之,且將為之卜。蠻子聽卜,遂執(zhí)之,與其五大夫,以畀楚師于三戶。司馬致邑,立宗焉,以誘其遺民,而盡俘以歸。”杜預注:“梁,河南梁縣西南故城也。南梁有霍陽山,皆蠻子之邑也?!幍兀?河南山北自上雒以東至陸渾?!隹h屬南鄉(xiāng)郡,析南有豐鄉(xiāng),皆楚邑?!撕蜕皆谏霄脰|也?!n野在上雒縣?!倭暎炭h武關也。將大開武關道以伐晉。”由此不難知道,楚師“襲梁及霍”在汝州、汝陽之間,正臨于伊川。楚師所起豐、析之師,也正在伊洛之南。由此可知,蠻氏居于汝水上游。至此,楚人直接提出若晉人不從楚愿,將突破武關進而伐晉,其毫不掩飾的強硬的態(tài)度即是因晉國有內(nèi)憂的緣故,《系年》所謂“楚昭王侵伊洛以復方城之師”即此。趙孟所說“晉國未寧,安能惡于楚”在杜預注中也已明確指出“未寧,時有范、中行之難。”與《系年》所記“晉人且有范氏與中行氏之禍,七歲不解甲”正相吻合。而《系年》記于其后的“諸侯同盟于咸泉以反晉”則由整理者之注可見是魯定公七年事,時在范、中行之禍前,這也就是筆者數(shù)次指出的《系年》敘事經(jīng)常不以時間為序的情況。
第十九章 楚靈王立,既縣陳、蔡,景平王即位,改邦陳、蔡之君,使各復其邦。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陳、蔡、胡反楚,與吳人伐楚。秦異公命子蒲、子虎率師救楚,與楚師會,伐唐,縣之。昭王既復邦,焉克胡、圍蔡。昭王即世,獻惠王立十又一年,蔡昭侯申懼,自歸於吳,吳泄庸以師逆蔡昭侯,居于州來,是下蔡。楚人焉縣蔡。 楚靈王縣陳、蔡之事,已見上章。至楚平王是之復封陳、蔡之舉,《系年》整理者言:“《春秋》昭公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弒其君虔(靈王)于乾溪,楚公子棄疾(平王)殺公子比?!辍蹲髠鳌罚酵跫次?,'封陳、蔡,復遷邑,致群賂,施舍、寬民、宥罪、舉職?!址Q:'楚之滅蔡也,靈王遷許、胡、沈、道、房、申于荊焉。平王即位,既封陳、蔡,而皆復之,禮也?!?/span>”所謂“禮”,實屬形勢上的不得已,整理者所未引的《左傳·昭公十三年》:“召觀從,王曰:唯爾所欲。對曰:'臣之先,佐開卜?!耸篂椴芬?。使枝如子躬聘于鄭,且致犨、櫟之田。事畢,弗致。鄭人請曰:'聞諸道路,將命寡君以犨、櫟,敢請命?!瘜υ唬?臣未聞命?!葟?,王問犨、櫟。降服而對,曰:'臣過失命,未之致也?!鯃?zhí)其手,曰:'子毋勤。姑歸,不谷有事,其告子也?!瓍菧缰輥?。令尹子期請伐吳,王弗許,曰:'吾未撫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備,未定國家,而用民力,敗不可悔。州來在吳,猶在楚也。子姑待之?!?/span>”皆可見楚平王初立時的于內(nèi)外多方割讓,唯求王位得安的心態(tài)。而由楚平王即立之后,任命佞臣費無極為少師,以子常為令尹,為太子建娶婦于秦而又奪之,誘殺戎蠻子嘉、城州來、殺伍奢諸事皆可見,楚平王之虐實不讓于楚靈王,而其武功則遠不及楚靈王。 其后,《系年》記載“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陳、蔡、胡反楚,與吳人伐楚。”關于吳師入郢的路線,筆者在《清華簡〈楚居〉解析》[26]中采用的是較通行的說法,而李守奎先生于《清華簡〈系年〉與吳人入郢新探》[27]一文中則言“石泉先生曾經(jīng)對吳師入郢的進軍路線作過精辟的分析,認為吳人自方城攻入,簡文證明完全正確。”與此略有不同,黃錫全先生在《楚簡秦溪、章華臺略議》[28]一文中的判斷是“至于'吳師入郢’、昭王至隨的史實、路線等問題,情況復雜,還涉及到當時郢都的確定,需要進一步討論。讀者可參考石泉、喻宗漢先生的論著(意見各有不同)。吳師長途跋涉,以少勝多,肯定采取避實就虛、兵分幾路、出奇制勝、速戰(zhàn)速決等戰(zhàn)略戰(zhàn)術。吳師表面似乎從'方城’一帶入境,實際戰(zhàn)況可能不會如此簡單。”由此筆者意識到,關于吳師入郢路線及所涉各地名,現(xiàn)實仍有仔細分析的必要,故又重新對這一事件中的各地名進行了梳理,得到了與舊有諸說都不盡相同的認識,這里試作論述。 首先可以判斷的是,石泉先生的“吳人自方城攻入”之說是不能成立的。關于此點,仔細分析《石泉文集》中《從春秋吳師入郢之役看古代荊楚地理》一文就不難看出,石泉先生以為“蔡國南面(偏西)不遠就是楚之息縣,而且楚國當時最能干的將領沈尹戌就是這一帶的指揮官。10年來,他屢次率楚軍在“方城外”的淮水流域與吳軍作戰(zhàn),頗有威望。這次戰(zhàn)役他曾計劃集中'方城外’的全部楚軍,由他率領,抄吳軍的后路,然后回師漢水,夾擊吳軍。為此,他來到息縣調(diào)集軍隊('左司馬及息而還’)。這也反映出息縣在軍事上的重要性和這一帶的楚軍實力。吳人如由這條路進軍,必須經(jīng)過息縣,怎能不遇到楚軍的強烈抵抗就到達今安陸縣東之章山并從這里進到漢水下游始遇楚軍,形成夾漢對峙的態(tài)勢?”[29]實際上觀《左傳》可知,自楚人與吳國爭勝于淮域,息地就已不再是楚國駐重兵之處了。且彼時蔡國既叛,以息之兵獨力抗蔡尚且不能,如何能指望其遏阻以吳國為首的吳、陳、蔡、唐、胡諸國聯(lián)軍呢?石泉先生又以為故唐國不在棗陽,而在今河南省唐河縣南境,吳師所經(jīng)“豫章”則為《水經(jīng)注》所言唐河與白河之間近白河東岸處的“豫章大陂”。這也是囿于名稱而忽略的當時的實際形勢的說法,且不說“豫章大陂”遠在漢水以北數(shù)十公里之外,顯然不能說“自豫章與楚夾漢”[30],就以唐國若果然在今河南省唐河縣南境論,則其勢坐據(jù)南陽盆地腹心,楚國自開疆拓土以來,豈有容其扼守于漢水與方城之間而不顧的道理?應該早就同申國、鄧國一樣,被楚人滅掉了。所以,石泉先生關于唐國故地的考證文字,只能視為是為了考證而考證,雖篇幅不小,但皆與先秦唐國地望無涉。其后,石泉先生又引《史記·魏世家》:“伐楚,道涉谷,行三千里。而攻冥阨之塞,所行甚遠,所攻甚難,秦又不為也。若道河外,倍大梁,右蔡、召陵,與楚兵決于陳郊,秦又不敢。”及《史記·春申君列傳》:“秦踰黽隘之塞而攻楚,不便;假道于兩周,背韓、魏而攻楚,不可。今則不然,魏旦暮亡,不能愛許、鄢陵,其許魏割以與秦。秦兵去陳百六十里,臣之所觀者,見秦、楚之日斗也。楚于是去陳徙壽春。”以證冥阨等地不是義陽三關而是方城隘口,并認為“當時秦兵攻楚,有兩條主要道途:一路是由北方出函谷關,從黃河以南,通過今河南開封、許昌之間的韓魏境內(nèi)(所謂'河外’之途),向東南進攻楚之陳都(又稱'郢陳’);另一路是由咸陽往東南,經(jīng)藍田越過秦嶺、藍關,順丹江河谷出武關,入南陽盆地,到宛(在今南陽市,是戰(zhàn)國時南陽盆地的最大城市,冶鐵中心)。由此往東,過方城隘道('城口’),再向東(偏北)進攻陳。 這后一路是由關中通往淮河流域的一條重要交通線。”[31]其說更是顯然大誤。彼時方城之外為魏地,秦國之所以只能“道河外,倍大梁”、“道于兩周,背韓、魏”就是因為石泉先生所說的“通過今河南開封、許昌之間的韓魏境內(nèi)”實屬此路不通,《史記》原文稱“倍”與“背”就是因為要沿著韓、魏邊境行軍,而非橫穿韓魏境內(nèi),所以,無論是河外道還是冥阨道都是不能出方城而攻楚的。以此故,石泉先生的冥阨是方城隘口的說法就顯然不成立了。更兼石泉先生的吳師入郢之說是以楚地里距遠小于中原里距[32]、郢都在宜城南境等說為基礎的。然而,楚地里距與中原里距并無大的差異,此點現(xiàn)在已經(jīng)無需深辨。吳師所攻入的郢都若在宜城南境,那么楚王出逃,無論如何也無法不經(jīng)漳水而徑渡沮水,這一點在地理上更是非常明確[33]。不止于此,彼時左司馬戌對子常所說的“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34],試想,若吳師是由方城攻入的,且唐國是在方城之內(nèi)的今河南省唐河縣南境,那么,此時唐國已然叛楚,左司馬戌出方城難道不會被唐國所阻么?吳師若是由方城攻入,那么彼時方城自然是已經(jīng)屬于吳國,左司馬戌在方城怎能出入自如?即便假設左司馬戌成功攻破唐國、又成功攻下方城、更是在方城之外按計劃毀了吳師之舟,且吳師也沒有能攻下郢都,那么吳師也完全可以不考慮水路回國,從陸路退走義陽三關[35],再渡淮河,經(jīng)蔡、陳、胡,一樣可以回國,左司馬戌的毀舟行為豈不就完全成了毫無意義的行為?更不要說如此多的假設之下,左司馬戌的軍事計劃未免過于不切實際,而完全與當時形勢不符。因此,筆者估計,正是由于以上所分析石泉先生之說的各種不合理之處,故而在歷史地理領域才極少有采納石泉先生的吳師北來、攻入方城、南下入郢說法,而多是取通行的奇襲義陽三關之說[36]。 那么,通行的說法是否就毫無問題了呢?此點也不盡然。這就需要回顧歷來關于吳師入郢的記載了?!蹲髠鳌?a name="OLE_LINK2">定公四年》稱:“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與楚夾漢。”結(jié)合《系年》“陳、蔡、胡反楚,與吳人伐楚”可知,此役陳、胡二國也有參與,《左傳·定公十五年》:“吳之入楚也,胡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楚既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二月,楚滅胡。”即是胡國的結(jié)局。這里要分析的是,《左傳》此處提到的“豫章”究竟在何地,石泉先生指此“豫章”為“豫章大陂”之說,前文已分析其不能成立。因此,就回到了舊注諸說,《左傳·定公四年》杜預注言“豫章,漢東江北地名。”孔穎達疏言:“《漢書· 地理志》:豫章,郡名,在江南。此在江北者,《土地名》云:“定二年,楚人伐吳師于豫章,吳人見舟于豫章,而潛師于巢,共軍楚師于豫章。又伯舉之役,吳人舍舟于淮汭,而自豫章與楚師夾漢, 此皆在江北淮南。蓋后徙在江南之豫章。”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四:“北起潁、亳、廬、壽,西接光、黃,南過安慶,過江以至九江、饒州二府,皆是豫章之地。”譚其驤先生《中國歷史地圖集》標“豫章”在商城至六安之間,凡此諸說,皆涉地甚廣,恐皆與《左傳》所言“豫章”為一具體地名不合。 據(jù)《左傳·昭公六年》:“徐儀楚聘于楚。楚子執(zhí)之,逃歸。懼其叛也,使薳泄伐徐。吳人救之。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可見,豫章必近于徐、吳之境,且去乾溪約一日行程。這就又涉及到“乾溪”究竟何在的問題,歷來多以《左傳·昭公六年》杜預注所言“乾谿,在譙國城父縣南,楚東竟。”為是,黃錫全先生則在《楚簡秦溪、章華臺略議》文中引《韓非子》、《淮南子》諸書之說并指出“此時靈王在夏水附近的秦溪或乾溪之上,離楚都不遠,故靈王欲至鄢。若是在安徽亳縣得悉消息立即回楚都,路途太遠,似乎不現(xiàn)實,所以楊伯峻先生認為'乾溪在今安徽亳縣東南,離楚都太遠,恐不確’,是有道理的。”[37]黃先生之說誠是,但將此“乾溪”之地對照《左傳》則難以吻合?!蹲髠鳌ふ压辍份d:“楚子狩于州來,次于潁尾,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楚子次于乾溪,以為之援。”以此文可見,楚子所次于的“乾溪”必與上引《左傳·昭公六年》的“乾溪”為一處,且近于徐、吳之境,在州來、潁尾之東?!扒奔炔荒茉诎不召窨h,也不能在楚都附近,否則“楚子次于乾溪,以為之援”就不成立了。試想,若楚王離戰(zhàn)地甚遠,圍徐的楚師一旦不利,等到楚王帶援軍趕到顯然就完全于事無補了。筆者在《清華簡〈系年〉12~15章解析》[38]一文中已論及,楚國與吳國的沖突東端即鐘離(今安徽鳳陽)地區(qū)。因此可知,“乾溪”當在鳳陽附近,據(jù)《水經(jīng)注·淮水》載:“淮水又右納洛川于西曲陽縣北,水分閻溪,北絕橫塘。又北徑蕭亭東,又北,鵲甫溪水人焉。”此閻溪,今稱嚴溪[39],當即是春秋時之“乾溪”所在。復觀《左傳·昭公十三年》:“楚師還自徐,吳人敗諸豫章,獲其五帥。……吳滅州來。”可見,楚師沿淮而歸,吳師能敗其于豫章,復取州來,說明“豫章”近徐,而在州來之東,這也與前面分析的“豫章”與“乾溪”當約一日行程,且近于徐、吳邊境吻合。又,《左傳·昭公二十四年》:“楚子為舟師以略吳疆?!酱蠓蝰汜韯谕跤谠フ轮疀I。越公子倉歸王乘舟,倉及壽夢帥師從王,王及圉陽而還。吳人踵楚,而邊人不備,遂滅巢及鐘離而還。”彼時越在安徽懷遠以北[40],此行楚王是“為舟師以略吳疆”,因此勞楚王“于豫章之汭”,也正與“豫章”近于徐、吳邊境相合,這一記載還說明了“豫章”不止為地名,且同時亦為水名,其水流入淮河。那么,由現(xiàn)在的安徽地圖來看,“豫章”很可能就是嚴溪所流入的高塘湖,在今安徽鳳陽縣、定遠縣與淮南市交界地帶。對照《左傳·昭公三十一年》所記:“秋,吳人侵楚,伐夷,侵潛、六。楚沈尹戌帥師救潛,吳師還。楚師遷潛于南岡而還。吳師圍弦。左司馬戌、右司馬稽帥師救弦,及豫章,吳師還。始用子胥之謀也。”就不難看出,楚師救弦,追擊吳師一直“及豫章,吳師還”,正說明“豫章”近于吳境?!蹲髠鳌ざü辍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桐叛楚。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曰:'以師臨我,我伐桐,為我使之無忌。’秋,楚囊瓦伐吳,師于豫章。吳人見舟于豫章,而潛師于巢。冬十月,吳軍楚師于豫章,敗之。遂圍巢,克之,獲楚公子繁。”按照上文分析,“豫章”在吳境之西北,又已知巢在吳境之西,因此“吳人見舟于豫章,而潛師于巢”正起到迷惑楚師的作用,然后吳師由西境回師,出其不意地由西線包圍并擊潰楚師,然后才放心拿下巢地,形勢皆無不合。 由此,就又涉及到了楚國著名建筑章華臺最初建于何處的問題。關于楚章華臺的所在,學者已多有論述,且有一本專門的《楚章華臺學術討論會論文集》[41]匯集各家意見,值得參考。但若由早期的原始記載來看,章華臺實當建于乾溪與豫章之間。如: 《晏子春秋·內(nèi)篇諫下·景公為鄒之長涂晏子諫》:“昔者楚靈王作頃宮,三年未息也;又為章華之臺,五年又不息也;乾溪之役,八年,百姓之力不足而自息也。靈王死于乾溪,而民不與君歸。” 清華簡《楚居》:“至靈王自為郢徒居秦溪之上,以為處于章華之臺。” 《新序·善謀》:“楚靈王,遂為申之會,與諸侯伐吳,起章華之臺,為乾溪之役,百姓罷勞怨懟于下,群臣倍畔于上,公子棄疾作亂,靈王亡逃,卒死于野。” 《孔子家語·正論》:“靈王起章華之臺于乾溪,國人潰畔,遂死焉。” 《文選·東京賦》薛綜注:“左氏傳曰:楚子成章華之臺于乾溪,一朝叛之。” 據(jù)前文的分析,“乾溪”即安徽定遠的嚴溪,“豫章”很可能就是高塘湖,那么章華臺自然就當在今安徽定遠縣年家崗鎮(zhèn)一帶。與此相應的是,據(jù)《讀史方輿紀要》所記,章華臺又名豫章臺[42],這正與乾溪近于豫章吻合。 再來看一下楚靈王建章華臺前后的各年史事: 《春秋·昭公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zhí)齊慶封,殺之。遂滅賴。”《左傳·昭公四年》:“冬,吳伐楚,入棘、櫟、麻,以報朱方之役。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葴尹宜咎城鐘離,薳啟疆城巢,然丹城州來。東國水,不可以城。彭生罷賴之師。” 《春秋·昭公五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左傳·昭公五年》:“冬,十月,楚子以諸侯及東夷伐吳,以報棘、櫟、麻之役。薳射以繁揚之師會于夏汭。越大夫常壽過帥師會楚子于瑣。聞吳師出,薳啟強帥師從之,遽不設備,吳人敗諸鵲岸。楚子以驲至于羅汭。” 《春秋·昭公六年》:“秋,九月,大雩。楚薳罷帥師伐吳。”《左傳·昭公六年》:“徐儀楚聘于楚,楚子執(zhí)之,逃歸。懼其叛也,使薳泄伐徐。吳人救之。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吳人敗其師于房鍾,獲宮廄尹棄疾。子蕩歸罪于薳泄而殺之。” 可以看出,在建成章華臺之前,楚國正與吳國在以鐘離為端點的淮河流域一再沖突,而后: 《左傳·昭公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愿與諸侯落之。” 章華臺建成,此后一直到魯昭公十二年,才又有吳國登場,且是楚國欲恐嚇吳國的記錄: 《左傳·昭公十二年》:“楚子狩于州來,次于潁尾,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楚子次于乾溪,以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復陶,翠被,豹舄,執(zhí)鞭以出,仆析父從。” 這正與清華簡《楚居》所記“至靈王自為郢徒居秦溪之上,以為處于章華之臺。”完全一致,且足以看出,自楚靈王建成章華臺之后,吳國就忽然再不與楚國在淮河流域發(fā)生什么沖突了,一直到魯昭公十二年。這無疑暗示著,楚靈王所建的章華臺,不僅有著炫耀的目的,而且有著實際的軍事意義,從這個角度上講,后世評價楚靈王過于窮奢極欲,實屬有失公允。 再看《春秋·昭公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殺其君虔于乾溪。”《左傳·昭公十三年》:“公子棄疾為司馬,先除王宮。使觀從從師于乾溪,而遂告之,且曰:'先歸復所,后者劓?!瘞熂蚌ち憾鴿?。”恐怕正是這個先言“王宮”后言“乾溪”的記載導致了自戰(zhàn)國末期以降的諸書多有認為“乾溪”與“章華臺”在楚郢都附近的理解,從而產(chǎn)生了各種傳聞記錄。前文黃錫全先生所引《韓非子》即是其例。但觀《春秋》及《左傳》所記,自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楚,楚國內(nèi)亂起,至五月癸亥楚靈王自縊,前后近兩個月的時間,若楚王所居章華臺即在郢都附近,群公子怎么敢如此施為?楚王又怎么會消息不暢、牽延日久,以至于不及平叛呢?可見,唯有以“乾溪”與“章華臺”在今安徽鳳陽、定遠地區(qū),“王沿夏,將欲入鄢”[43]的“夏”是指“夏淝水”也即今安徽壽縣的西淝河,才與當時形勢相合。 魯昭公十二年,楚靈王圍徐以懼吳,轉(zhuǎn)年,由于楚國內(nèi)亂,楚靈王自縊,導致《左傳·昭公十三年》所記“楚師還自徐,吳人敗諸豫章,獲其五帥?!瓍菧缰輥怼A钜悠谡埛?,王弗許,曰:'吾未撫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備,未定國家,而用民力,敗不可悔。州來在吳,猶在楚也。子姑待之?!?/span>”可見自章華臺建成之后,直到楚國發(fā)生內(nèi)亂導致楚靈王自縊,吳國才有還手之機,借此襲擊楚師而在豫章獲得大勝,并一直追擊并攻下豫章之西的州來。不難想見,豫章之役后,楚靈王所建的章華臺恐即毀于戰(zhàn)火了。此時的楚國,安定內(nèi)亂猶且不暇,因此才有楚平王的“吾未撫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備,未定國家,而用民力,敗不可悔。州來在吳,猶在楚也,子姑待之”之說。 那么,若“乾溪”在今安徽定遠,《左傳·定公四年》中的“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與楚夾漢。”又當如何理解呢?筆者以為,此處當另做認識。實際上,此處杜預之注“吳乘舟從淮來,過蔡而舍之”甚難說通。淮河是入海的,因此“淮汭”顯然不能解釋為淮河入某水之處;但“淮汭”又不能解釋為淮水之北,因為吳師伐楚,只能舍舟于淮南,斷無舍舟于淮北的道理。故而這個“淮汭”的“汭”實不可通。由出土簡帛材料可見,古文“內(nèi)”與“入”往往無別,因此,《左傳》這里的“舍舟于淮汭,自豫章與楚夾漢”恐當讀為“舍舟于淮,入自豫章,與楚夾漢”。畢竟,古籍中“入自某某”的說法比比可見,如: 《左傳·莊公二十八年》:“眾車入自純門,及逵市。” 《左傳·僖公二年》:“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 《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退師,鄭人修城,進復圍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門,至于逵路。” 《左傳·成公二年》:“晉師從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陘。” 上博二《容成氏》:“升自戎遂,入自北門,立于中途。” 皆可以證明。那么,就是說吳師乘舟入淮,在吳、楚邊境上的豫章入淮處舍舟登岸,自豫章攻入楚地,一直打到漢水,才與楚國的主力部隊夾漢而陳。 此時的楚師主力,正為應對年初的晉國糾集諸侯伐楚的行動而集結(jié)在方城地區(qū),據(jù)《左傳·定公四年》所記,“沈人不會于召陵,晉人使蔡伐之。夏,蔡滅沈。秋,楚為沈故,圍蔡。伍員為吳行人以謀楚。楚之殺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孫嚭為吳大宰以謀楚。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zhì)于吳。”蔡與陳的叛楚行為,直接導致吳師長驅(qū)而入,楚師卻受阻于陳、蔡之叛而無法在淮河流域?qū)菐煂嵤┯行r截,因此只能由方城回師,與吳師對陣于漢水。 《墨子·非攻中》載:“古者吳闔閭教七年,奉甲執(zhí)兵,奔三百里而舍焉,次注林,出于冥隘之徑,戰(zhàn)于柏舉,中楚國而朝宋與及魯。”可見,吳師攻入楚境后,是取道陸路而非水路的,此亦可證杜預所注“吳乘舟從淮來,過蔡而舍之”的說法不確。吳師自“豫章”奔襲三百里,約行至霍邱、固始之間,故“注林”即當在此處。自“注林”再奔襲三百里,就正到達冥隘所在的義陽三關。而義陽三關內(nèi)的唐國也已叛楚,內(nèi)外夾擊,使得冥隘不守,吳師直接攻入冥隘。 吳國這樣的先是與晉國聯(lián)手牽制楚師于方城,再轉(zhuǎn)而與蔡、唐等國接觸,一旦入楚即長途奔襲,迅速拿下冥隘的戰(zhàn)略措施,所體現(xiàn)的就正是《孫子兵法·九地》所言“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因此,雖然吳師的進軍行程幾達楚師回師行程的三倍,但仍使楚國猝不及防,不得不在漢水遏阻吳師。 復據(jù)清華簡《楚居》的“至昭王自秦溪之上徙居美郢,美郢徙居鄂郢,鄂郢徙襲為郢。”可知,楚昭王原居乾溪(今安徽定遠的嚴溪),復徙居美郢(今安徽金寨縣地區(qū)[44]),由美郢又徙居于鄂郢(今湖北隨州之西的安居[45]),由鄂郢徙居為郢(今湖北荊州市地區(qū))。則吳師攻入冥隘以后,也當是取道隨棗走廊西進,在襄陽市以東地區(qū)與楚師夾漢而陳。畢竟,吳師是已“舍舟于淮”,由陸路攻入楚國的,若選擇南下,則要面對水網(wǎng)密布的藪澤地形,必然難以應對,因此大別、小別、柏舉皆在湖北東部的流行之說與實際形勢不合,此時吳師選擇隨棗走廊,不但適合步兵快速推進,而且沿途正可得到唐國的補給,明顯更為合理。且由冥阨向西奔襲三百里,就正在漢水東岸,故可與前文所引《墨子》記載相合。不難判斷,吳師很可能本是計劃在楚師沒有趕回之前即搶先由襄陽市地區(qū)渡過漢水南下攻郢都的,而楚師恰在吳師未及漢水時即已趕到,因此成功地將吳師阻截在了漢水對岸。 據(jù)《左傳·定公四年》載:“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隧、直轅、冥厄,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后擊之,必大敗之。”這一內(nèi)容說明了相當多的問題。首先,按左司馬戌所言“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楚師若沿著漢水往來遏阻吳師,則其行軍路線當是南北走向的,即其范圍必在漢水的襄陽至潛江段。而無論是舊說還是石泉先生之說,楚師與吳師的沿漢行程都是東西走向的,由此可知,諸說于此點皆屬難通。其次,此時的楚師在兵力上是有著絕對優(yōu)勢的,即便左司馬戌引兵出方城[46],留下與吳師對陣的子常所率楚師也至少與吳師兵力相當,所以左司馬戌才能提出如此頗費時日的計劃。最后,左司馬戌的毀舟措施是打算全殲吳王所率吳師的,因此才不準備為吳師留下一點兒后路。左司馬戌一旦沿淮至豫章成功毀了吳師之舟,并回師封鎖了吳師所入的冥阨隘口,那么整個楚國就相當于一個口袋一樣,把吳國的軍隊裝在了里面,吳師既不能退走方城,又不能還師義陽三關。這種情況之下,即便子常與左司馬戌一前一后坐守吳師,吳師也必因得不到足夠的后勤補給而自敗,故左司馬戌所言“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后擊之,必大敗之”確屬必勝之道。令尹子常所要做的,就僅是守在漢水岸邊,依憑有利地形,阻止吳師渡過漢水而已。但是,左司馬戌之師剛走,后面即有“武城黑謂子常曰:'吳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戰(zhàn)?!坊手^子常:'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子必速戰(zhàn),不然不免?!?/span>”[47]內(nèi)忌爭功,不敗何待。 于是子?!?span style="color:blue">乃濟漢而陳,自小別至于大別,三戰(zhàn),子常知不可,欲奔。”[48]這里的“小別”當如石泉先生所言“小別當近于大別,也應是襄陽以東、漢水東北岸丘陵地上的一座小山”[49],唯所言“或在大別稍南處”[50]則恐非是?!蹲髠鳌匪浴按髣e”當即今之大洪山及其西北余脈,“小別”則當本即是“大別”的一部分,大致即今之襄陽市西的峪山鎮(zhèn)以南地區(qū)。在子常濟漢為吳師所敗后,吳師之所以并沒有選擇渡過漢水按計劃南下入郢,恐是因為左司馬戌的部隊若突然回師的話,渡漢吳師很可能就會被截于漢水,而若此刻子常敗部重新整兵自后方掩殺,那么渡漢的吳師就難免被漢水兩岸占絕對優(yōu)勢的楚師前后夾擊,必然落敗,故吳師正確地選擇了繼續(xù)與子常敗部對戰(zhàn),以求乘勝完全擊潰子常的部隊。 繼之,“十一月庚午,二師陳于柏舉。闔廬之弟夫概王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子常奔鄭。吳從楚師,及清發(fā),將擊之,夫概王曰:'困獸猶斗,況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敗我。若使先濟者知免,后者慕之,蔑有斗心矣。半濟而后可擊也?!瘡闹謹≈?。又敗之。楚人為食,吳人及之,奔。食而從之,敗諸雍澨,五戰(zhàn)及郢。”[51]文中的“柏舉”,于《公羊傳》及《谷梁傳》又作“伯莒”[52],《戰(zhàn)國策》中則作“伯舉”[53],其地很可能即在襄陽東的白水流域,即解為白水之渠[54]?!端?jīng)注·沔水》稱:“沔水又東合洞口,水出安昌縣故城東北大父山,西南流,謂之白水。”《棗陽志》則有:“滾河古稱白水,發(fā)源于大阜山,向西南流經(jīng)興隆,又西流經(jīng)吳店、梁集、琚灣、蔡陽在楸樹井南出境,經(jīng)襄陽縣的張集、孟集,至唐店西注入唐白河。”[55]因此可知《水經(jīng)注》所記白水,即今棗陽市的滾河。又已知“自小別至于大別,三戰(zhàn)”,那么“柏舉”就當距“小別”約四十公里左右,故“柏舉”很可能即在今棗陽市滾河沿岸的吳店鎮(zhèn)一帶。由地圖可見,兩軍正是沿著大洪山西北余脈的山麓對戰(zhàn),故可稱“自小別至于大別”。此后,楚師在柏舉大敗奔逃,子常更是棄師奔鄭,說明其清楚地認識到了自己所率的這支部隊一旦戰(zhàn)敗,后果將不堪設想。子常既奔,楚師無帥,更是難以遏制吳師,于是被吳師一路追擊,在清發(fā)被追上。舊說即多以《水經(jīng)注》為據(jù)指“清發(fā)”為今隨州之涢水河,所說當是,唯“清發(fā)”當在涢水河源頭地區(qū),即清華簡《楚居》之“發(fā)漸”[56],今隨州洪山鎮(zhèn)、雙河鎮(zhèn)、長崗鎮(zhèn)一帶。至此時,闔廬之弟夫概進言建議先不急于攻擊楚師,而是在其后尾隨,待其半渡漢水時再進行攻擊,建議被吳王采納。而楚師則自清發(fā)又逃,由地形可知,當是沿著黑汊河而西,一直逃到漢水東岸。其濟漢之處地很可能就是后來楚昭王出逃渡漢所經(jīng)的重要津口“成臼”,石泉先生已提到“這里歷來都是個津渡要口”[57],因此楚師敗逃欲渡漢水需經(jīng)此地,而吳師既不由襄陽渡漢,自然也要從此處渡漢入郢。彼時,渡過漢水的大部分楚師以為終于可以得一喘息之機,于是把飯做好正準備進食,沒想到吳師不依不饒,一口熱的都不讓吃就又追了上來。楚師心里那個恨啊,沒辦法,接著逃吧,于是吃的也顧不上了,再度奔逃。吳師則好整以暇,既然楚師都把飯做好了,不吃也不合適,《孫子兵法》曰:“智將務食于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那好,全軍就地用餐,結(jié)果把楚師做好的飯吃了個一干二凈。吃飽喝足后,隨隨便便就又在雍澨追上了楚師,再度將楚師擊敗。雍澨之地,由以上過程推測,舊有諸說與石泉先生之說恐皆非是,雍澨很可能當是涌水之澨[58]。雍、涌音近,自不待言?!蹲髠鳌でf公十八年》云:“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于楚。閻敖游涌而逸。”此閻敖所游的涌水,據(jù)筆者《清華簡〈楚居〉解析》文相關內(nèi)容可見,約即是今湖北鐘祥胡集鎮(zhèn)與冷水鎮(zhèn)之間的某條河流,而自“成臼”西渡漢水,就正到達胡集鎮(zhèn)一帶。吳師在胡集一帶吃飽后,于涌水邊再度追上并打敗楚師,形勢頗合。此后,吳師大概用了三至四天的時間即到達郢郊,《左傳·定公四年》載:“己卯,楚子取其妹季羋畀我以出,涉睢。針尹固與王同舟,王使執(zhí)燧象以奔吳師。庚辰,吳入郢。”楚王出逃,臨走還沒忘了火象陣嚇唬一下吳師,后來這技術被戰(zhàn)國的田單學去弄了個火牛陣大敗燕軍,可惜這里的楚王沒能因此大敗吳軍,吳軍終于成功攻下了郢都。 《呂氏春秋·簡選》載:“吳闔廬選多力者五百人,利趾者三千人,以為前陳,與荊戰(zhàn),五戰(zhàn)五勝,遂有郢。”吳師由豫章入楚境起,其行軍速度就遠比先秦通常所說的三十里一舍更快,自柏舉大敗楚師后,楚師既是奔逃,可想而知已經(jīng)會比正常的行軍速度為快了,而吳師能一再追上楚師,說明吳師的行軍速度當更是快于奔逃的楚師,假設楚師是以正常速度的一倍半奔逃的話,那么則吳師行軍速度或已達到了兩倍正常速度,大致是日行六十里以上,因此能十日及郢。由楚王出逃時的倉皇局促也不難看出,吳師能迅速攻至郢都這一點,在楚國很可能是沒有幾個人估計到的,故吳師的整個作戰(zhàn)過程真可謂春秋時期第一閃電戰(zhàn)范例。而這,正是《孫子兵法》所強調(diào)的“兵貴勝,不貴久”。 石泉先生的吳師入郢系統(tǒng),是以楚昭王時的郢都在宜城南境為重要支點之一的。但《史記·楚世家》所載“十二年,吳復伐楚,取番。楚恐,去郢,北徙都鄀。”即與石泉先生之說不符。試想,若彼時郢都在宜城南境,那么其地實在鄀地以北不遠處,如何能“北徙都鄀”?因此上,《史記》的記載是支持楚昭王時的郢都在鄀之南的。又據(jù)《左傳·定公六年》所載:“四月己丑,吳大子終累敗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為矣。’于是乎遷郢于鄀,而改紀其政,以定楚國。”可見,楚令尹子西的徙郢于鄀的舉措,是為了革弊圖強,而非懼怕吳國,此點《史記》所述亦不確。而且,此時的郢都必然距離鄀地甚遠,遷徙才會有實際的成效。而若以石泉先生所說此時郢都在宜城南境,那么郢、鄀之間不過一二日行程,如何能“改紀其政,以定楚國”呢?復觀《公羊傳·定公四年》所記:“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囊瓦求之,昭公不與,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shù)年,然后歸之。”可知楚昭王時,南郢是政治中心。而這個南郢,在《公羊傳·宣公十二年》有:“將軍子重諫曰:南郢之與鄭,相去數(shù)千里……”于是不難知道,南郢距鄭至少在千里以上。而楚昭王時郢都若在宜城南境,則明顯不能稱“南郢”,其距鄭也遠不足千里,因此《公羊傳》所記也不支持石泉先生之說。再據(jù)清華簡《楚居》可知,楚昭王在吳師入郢時所居的郢都即是“為郢”,并由《左傳》中“楚子取其妹季羋畀我以出,涉雎?!?,吳入郢,以班處宮?!由骣拢瑵?,入于云中。”言不及漳,可以推知,楚王出逃時,僅涉過雎水而未渡漳水,而在沮漳流域全境,可以從其東側(cè)出發(fā),僅涉雎水而不經(jīng)漳水之處,就只有漳水流入雎水后的雎水下游沮漳河一段?!渡胶=?jīng)·中次八經(jīng)》:“雎水出焉,東南流注于江?!乃鲅桑鴸|南流注于雎。”可證沮漳河在春秋后期確稱雎水,故可知“為郢”必在沮漳河一段之東,再由《左傳》記載了楚王兩次涉雎可以推知,楚王先是西涉沮漳河,而后又北涉沮漳河,繞過了吳師,再向東渡過漢水[59],則從地理角度可以考慮的楚昭王時所都的“為郢”,就只有今荊州市地區(qū)最為適合了。 《左傳·定公四年》載:“左司馬戌及息而還,敗吳師于雍澨。”其事正在楚昭王兩次涉雎之間,因此可知,正是左司馬戌到達息地時得知戰(zhàn)局大變,由方城匆匆趕回,與追捕楚王的吳師戰(zhàn)于雍澨,遲滯了吳師的追兵,才使得楚昭王能夠渡過漢水而入鄖。但左司馬戌因三戰(zhàn)皆傷,終于沒能扭轉(zhuǎn)局面[60],故楚王奔隨,吳人隨后即至,幸虧隨人堅決不交出楚王,昭王才得以幸免[61]。 與此同時,申包胥如秦乞師。半年后,秦國終于命子蒲、子虎率車五百乘救楚?!蹲髠鳌ざü迥辍份d:“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未知吳道?!钩讼扰c吳人戰(zhàn),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王于沂。”與此對應,清華簡《系年》第十五章載:“伍員為吳太宰,是教吳人反楚邦之諸侯,以敗楚師于柏舉,遂入郢。昭王歸隨,與吳人戰(zhàn)于析。吳王子晨將起禍于吳,吳王闔盧乃歸,昭王焉復邦。”《系年》整理者注稱:“析,今河南西峽,在隨以北,楚與吳大戰(zhàn)于此,似與當時形勢不合?!蹲髠鳌范ü迥贻d,楚申包胥自秦乞師,'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钩讼扰c吳人戰(zhàn),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王于沂?!單?析’應為'沂’,在今河南正陽,參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一五五一頁。”[62]所說恰誤。《左傳》之“沂”與清華簡《系年》之“析”正當是河南省西峽縣的楚地析邑。觀《史記·楚世家》:“秦以車五百乘救楚,楚亦收余散兵,與秦擊吳。十一年六月,敗吳于稷。”與《史記·伍子胥列傳》:“秦哀公憐之,曰:'楚雖無道,有臣若是,可無存乎!’乃遣車五百乘救楚擊吳。六月,敗吳兵于稷。”將其與《左傳》及清華簡《系年》之文相互對照即不難知道,秦將子蒲所言之“稷”就當是“析”地,且二字之音亦可通轉(zhuǎn)。由《左傳》之文論,子蒲既與楚師相約會于“稷”,那么此前自然是先由楚人與吳師交戰(zhàn),秦師再從旁夾擊,而《左傳》既稱“大敗夫概王于沂”,就正對應于二師夾擊大敗吳師?!蹲髠鳌分谢ノ囊娨獾睦由醵?,也并非僅此一處。因此可知,“稷”、“沂”、“析”當是一地,而非另有“稷”地。再由形勢論,若秦、楚聯(lián)軍敗夫概之師依《系年》整理者所言“在今河南正陽”,那么就是擊夫概之師于方城之外,此情況恐甚是難懂。秦師若救楚,那么當先營救楚王,攻下郢都,追擊吳王之師才是,怎么會攻擊吳王之弟夫概之師于方城之外呢?這樣的攻擊,不但明顯沒有戰(zhàn)略意義,而且反倒會把秦、楚聯(lián)軍置于險境。畢竟,若吳王率師于此時封鎖方城,那么秦、楚聯(lián)軍退不能走方城,進不能入冥阨,就等于被關在楚國腹地之外了。如此一來,不但楚國必將面臨亡國之憂,且秦國也將損兵折將、元氣大傷。因此,將《左傳》之“沂”解為“在今河南正陽”才是“與當時形勢不合”。夫概之師若在河南西峽的楚國重要城邑析地,恰恰可以解釋何以秦國半年時間都對申包胥的乞師哭訴無動于衷,反倒在半年后忽然立意救楚。其根本原因,恐怕就在于吳師已攻至秦國邊境,若再破武關,那么秦國也必將難安。這再一次說明了,和申包胥七日七夜的哭訴打動了秦哀公的傳說一樣,歷史上那些充滿人情味、每每被傳為美談的故事,往往是與歷史中真正起決定作用的政治動機毫不相關的。 其后,子西的楚師又在軍祥將吳師擊敗,七月,秦、楚聯(lián)軍又滅了唐國[63],對應于《系年》本章之“秦異公命子蒲、子虎率師救楚,與楚師會伐唐,縣之。”可知,楚國滅唐后,即以之為縣了。唐國既滅,楚王自然得以解困,于是秦、楚聯(lián)軍開始在楚國腹地與吳師南北對峙。而這同時也說明了唐國并不如石泉先生所言在今河南省唐河縣南境,否則秦、楚聯(lián)軍既能滅唐,不難推知方城之內(nèi)南陽地區(qū)已盡屬楚,這樣的話,從方城而入的吳師,此時豈不是無路可退了?由此也可以知道吳師非自方城入。 在秦師救楚之前,由《春秋·定公五年》所記:“夏……於越入?yún)恰?/span>”可知,越國已趁吳師伐楚而久不還師的機會攻入了吳國,而至下半年時,在楚國境內(nèi),秦、楚聯(lián)軍又數(shù)月與吳師僵持不下。想必在吳軍內(nèi)部,吳王闔廬與其弟之間亦因意見不同而發(fā)生了重大的沖突,于是,《左傳·定公五年》:“九月,夫概王歸,自立也。”清華簡《系年》第十五章亦記“吳王子晨將起禍于吳”,不難推知,此時楚地的吳師兵力很可能因此被削弱三分之一以上。以此故,楚師認為奪還郢都的時機已到,于是南下直取郢都,吳師則截擊楚師于雍澨。據(jù)《左傳·定公五年》記:“吳師敗楚師于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悠谠唬?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zhàn),吳師敗。又戰(zhàn)于公壻之溪,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在這場戰(zhàn)斗中,吳師先敗楚師,旋即又被秦師擊敗。吳師不得不退居于麇,關于此地,杜預注稱“前年楚人與吳戰(zhàn),多死麇中,言不可并焚。”楊伯峻先生《春秋左傳注》認為“據(jù)下文'父兄親暴骨焉’,則麇是吳、楚苦戰(zhàn)之地,疑在雍澨附近。”[64]石泉先生則認為“麇之地望當在今滾河西入唐白河后的唐白河下游東岸地”[65]。筆者以為,楚國滅他國而遷地的情況甚多,由此不難判斷,麇地與故麇國未必在一地。從前面的分析內(nèi)容也可以得知,吳師并非自方城攻入,當然也不能退走方城,而在秦、楚聯(lián)軍和吳師對峙階段,襄陽以北恐皆已屬楚,這樣一來,吳師退到的麇地自然也就不能在唐白河下游東岸。因此,石泉先生之說不可從。那么,楊伯峻先生《春秋左傳注》的觀點是否可取呢?筆者以為仍不可取,據(jù)《左傳·定公五年》載:“王使由于城麇,復命,子西問高厚焉,弗知。”其事未說明具體時間,但由吳師于雍澨一再敗楚師,且能至隨國索要楚王,不難推知,吳師在楚之時,若麇地近雍澨,恐怕楚人很難有條件城于麇。而在吳師大敗之后,若麇地近雍澨,那么此時的麇地已屬楚地腹心,既不是經(jīng)濟中心又不是政治中心,城麇豈非很沒有意義?故楊伯峻先生之說恐也不可從。更由吳師可自麇地退兵這一點當可推知,“王使由于城麇”是吳師已然大敗而歸之后的事情,故楚王之所以城此地,應頗有亡羊補牢之意。那么,麇地值得考慮的地點就當在義陽三關附近而近于冥阨,才與吳師敗退形勢相合。子期火燒麇地吳師,吳師不得不再退走淮濱。據(jù)轉(zhuǎn)年《左傳·定公六年》所記:“四月己丑,吳大子終累敗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可見,在魯定公五年冬吳師敗走的過程中,楚師恐并未能奪還繁揚以東的原楚國之地。因此,公壻之溪極有可能即在今河南省淮濱、固始一帶。楚師在公壻之溪大敗吳師之后,吳王闔廬才不得不率師回國。 泄庸,《系年》原文作“縵用”,整理者言:“縵用,《左傳》作'泄庸’。泄,喻母月部;縵,明母元部,韻部對轉(zhuǎn)。”其人于《國語》作“舌庸”,《國語·吳語》記:“于是越王句踐乃命范蠡、舌庸,率師沿海泝淮以絕吳路。敗王子友于姑熊夷。越王句踐乃率中軍泝江以襲吳,入其郛,焚其姑蘇,徙其大舟。”對照《吳越春秋·夫差內(nèi)傳》所載:“越王聞吳王伐齊,使范蠡、泄庸率師屯海通江,以絕吳路。敗太子友于始熊夷,通江淮轉(zhuǎn)襲吳,遂入?yún)菄?,燒姑胥臺,徙其大舟。”可知,“舌庸”即“泄庸”。估計在吳王夫差賜伍子胥自殺的前后,泄庸即歸于越,其后為越國五大夫之一,與范蠡、文種并稱。《國語·吳語》:“越王句踐乃召五大夫,曰:'吳為不道,求殘吾社稷宗廟,以為平原,不使血食。吾欲與之徼天之衷,唯是車馬、兵甲、卒伍既具,無以行之。吾問于王孫包胥,既命孤矣,敢訪諸大夫,問戰(zhàn)奚以而可?句踐愿諸大夫言之,皆以情告,無阿孤,孤將以舉大事?!蠓蛏嘤鼓诉M對曰:'審賞則可以戰(zhàn)乎?’王曰:'圣?!蠓蚩喑蛇M對曰:'審罰則可以戰(zhàn)乎?’王曰:'猛。’大夫種進對曰:'審物則可以戰(zhàn)乎?’王曰:'辯?!蠓蝮贿M對曰:'審備則可以戰(zhàn)乎?’王曰:'巧?!蠓蚋奕邕M對曰:'審聲則可以戰(zhàn)乎?’王曰:'可矣?!?/span>”《漢書·董仲舒?zhèn)鳌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粵王勾踐與大夫泄庸、種、蠡謀伐吳,遂滅之。”可證。 《系年》本章記“昭王即世,獻惠王立,十又一年,蔡昭侯申懼,自歸於吳,吳泄庸以師逆蔡昭侯,居于州來,是下蔡。楚人焉縣蔡。”整理者指出:“楚惠王十一年為魯哀公十七年,據(jù)《左傳》,該年七月,楚公孫朝率師滅陳,簡文此處所述疑有誤。蔡昭侯死于楚昭王二十五年(見《左傳》哀公四年),楚惠王十一年時,蔡國國君為昭侯之子蔡成侯。此處簡文可能系將陳、蔡之事混淆而致誤。”所說是,據(jù)《左傳·哀公元年》:“元年春,楚子圍蔡,報柏舉也。里而栽,廣丈,高倍。夫屯晝夜九日,如子西之素。蔡人男女以辨,使疆于江、汝之間而還。蔡于是乎請遷于吳。”這是蔡遷州來的起因?!洞呵铩ぐЧ辍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十有一月,蔡遷于州來。蔡殺其大夫公子駟。”《左傳·哀公二年》:“吳泄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哭而遷墓。冬,蔡遷于州來。”杜預注:“元年,蔡請遷于吳,中悔,故因聘襲之。”可見,蔡國之遷州來,雖有懼怕楚國的原因,但吳師的強制性挾制,實也是其原因之一。 細審《系年》本章的行文,若將“昭王即世,獻惠王立,十又一年”一段文字移出,則前后部分銜接順暢,敘事也完整合理。由此可見,《系年》中的部分紀年文字與敘事文字或本兩屬,若干紀年文字很可能是《系年》的作者據(jù)自己的認識在原敘事文字材料之間附上的,這一點與《左傳》作者往往將收集到的材料附于各年之下且經(jīng)常割裂原文材料以遷就紀年非常類似。 [①]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4-175頁注一,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②] 如《春秋·宣公十四年》:“晉侯伐鄭?!薄洞呵铩こ晒辍罚骸按?,王正月,公會晉侯、宋公、衛(wèi)侯、曹伯伐鄭。” [③]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5頁注一,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④] 《平頂山文史資料 第12輯》第197頁,平頂山市政協(xié)社團文史委員會編,2001年。 [⑤] 如清華簡《系年》第十章“以戰(zhàn)于隰陰之故”,《左傳》則記為“敗秦師于令狐,至于刳首?!庇?,清華簡《系年》第十四章“高之固至莆池,乃逃歸”,《左傳》則記為“及斂盂,高固逃歸。”皆是其例。 [⑥]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5頁注四,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⑦]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6頁注九,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⑧] 《學燈》第十七期,簡帛研究網(wǎng):http://www./admin3/2011/xuedeng017/ziju.htm,2011年1月1日。 [⑨]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7-178頁注二,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⑩] 簡帛網(wǎng):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598,2011年12月21日。 [11]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8頁注六,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12]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8頁注七,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13] 《學燈》第十二期,簡帛研究網(wǎng):http://jianbo./admin3/2009/xuedeng12/ziju.htm,2009年10月5日。 [14]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81頁注二,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15] 簡帛研究網(wǎng):http://www./admin3/html/yangzesheng02.htm,2004年4月29日。 [16] 《爾雅?釋言》:“孺,屬也?!薄对娊?jīng)?小雅?常棣》:“兄弟既具,和樂且孺?!泵珎鳎骸叭?,屬也。”孔穎達疏:“和而甚忻樂,且復骨肉相親屬也?!笨勺C。 [17] 簡帛網(wǎng):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598,2011年12月21日。 [18]《學燈》第二十四期,孔子2000網(wǎng)站:http://www./admin/list.asp?id=5413,2012年10月2日。 [19] 《左傳·昭公二十三年》。 [20]《楚辭·招魂》:“軒輬既低,步騎羅些?!蓖跻葑ⅲ骸傲_,列也?!薄段倪x·景德殿賦》:“羅疏柱之汩越,肅坻鄂之鏘鏘。”李善注:“羅,列也?!?/p> [21]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82-183頁注一五,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22]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82頁注一三,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23] 郭店簡《老子》之“??”字,則當讀為“關”,與傳世本作“閉”同義。戰(zhàn)國私璽“長??”亦當讀為“長關”。 [24]《簡帛語言文字研究 第5輯》第82-87頁,巴蜀書社,2010年6月。 [25] 《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29卷第2期,2012年3月。 [26] 《學燈》第十八期,簡帛研究網(wǎng)站:http://www./admin3/2011/ziju001.htm,2011年3月31日。 [27] 《中國社會科學報》2011年11月24日。 [28] 簡帛網(wǎng):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541,2011年9月1日。 [29] 《石泉文集》第197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 [30] 《左傳·定公四年》 [31] 《石泉文集》第217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 [32] 如《石泉文集》第90頁:“泉按:《漢志》所謂沮水行700里,漳水行600里,都是荊楚一帶的古里,遠小于今里??荚敗冻?、秦漢至齊梁江陵城故址新探一文第五部分》”及《石泉文集》第298頁“關于江陵與周圍各地之間的里數(shù)問題”一節(jié),在這節(jié)中,石泉先生解釋了其因為將古代若干地名皆考訂在了今蠻河流域周邊,導致各地間里距與古籍所載多不相應的問題,然而,其論據(jù)卻往往是石泉先生自己的各篇地名考證文章本身,這無疑就成了循環(huán)論證。 [33] 因此,在石泉先生的地理系統(tǒng)里,是以先秦的雎水為今之蠻河的,而這種對應,明顯與《山海經(jīng)》、《左傳》及《漢書》等書的記載不合,故顯然也是不成立的。試以《左傳·哀公六年》所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雎、章,楚之望也”為例,若依石泉先生的觀點,沮水為今之蠻河,漳水為清涼河,楚郢都只在宜城南境的話,那么《左傳》文中提到的“江”就是完全不該出現(xiàn)的,反之,若認為楚境以江漢為望,那么石泉先生觀點中的沮水為今之蠻河、漳水為清涼河、楚郢都只在宜城南就成了落空的描述,因為若由清涼河、蠻河、漢水、江水來圈定空間的話,顯然楚都只當在蠻河之南,而非蠻河之北。與此不同,按通行的觀點,古沮、漳即今之沮、漳的話,那么江水、漢水、沮漳與荊山,就正好圈定楚國的活動中心范圍。因此,先秦之雎水并非蠻河也是很明確的。另一方面,不同之水或有同名,小水受大水之稱都是很常見的地理現(xiàn)象,在歷史進程中也比比皆是,故而,在先秦之后,蠻河或被稱為沮水、清涼河或被稱為漳水,本不足為奇,顯然不能以此否定古之沮漳即今之沮漳的情況。 [34] 《左傳·定公四年》 [35] 畢竟按石泉先生之說,冥阨被指為方城隘口,而非義陽三關了 [36] 可參考喻宗漢先生《吳師入郢之戰(zhàn)有關問題探討 附:唐國地望考》一文101-103頁所述,載《楚史論集 初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 [37] 簡帛網(wǎng):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541,2011年9月1日。 [38] 《學燈》第二十四期,孔子2000網(wǎng)站:http://www./admin/list.asp?id=5413,2012年10月2日。 [39] 熊明陶《曲陽史話》第74頁:“窯河折而向北,流至年家崗鄉(xiāng)劉家圩村房家崗,(舊稱西為草廟湖),與東來嚴澗(古稱閻澗)水會合。該水源自能仁鄉(xiāng)清水村北大木山、大珠山間山谷(舊稱珠子山),南流到丁王寺,折向西流至能仁寺南閻店,成為一條溪流?!端?jīng)注》將此水稱為閻溪,指出:'淮水又右納洛川于西曲陽縣北,水分閻溪,北絕橫塘。’洛川即洛澗,可見洛水匯納閻水后,穿過橫塘(橫塘即舊稱草廟湖,亦即后來所稱的高塘湖)北流至年家崗鄉(xiāng)費西村趙圩,又與東來的鵲甫溪水相會?!端?jīng)注·淮水》云'水出東鵲甫谷,西北流逕鵲甫亭南,西北流注于洛水?!唇衲苋枢l(xiāng)北大木山西有一條山溪,即古之鵲甫溪,向西流經(jīng)涼亭(即古陽亭、鵲甫亭)南,至費西村北入洛?!?/p> [40] 此點筆者在《清華簡〈系年〉12~15章解析》一文中已指出。又,《春秋·昭公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zhí)陳公子招,放之于越。”以當時形勢而言,放陳公子于越,勢必不能橫穿吳國而放之于浙江紹興,此亦可證在吳國大敗越國俘獲越王勾踐之前,越國當在今安徽蚌埠市西的涂山以北地區(qū),而非在浙江紹興一帶。越國居于紹興會稽山地區(qū),當是被吳國所遷。 [41] 《楚章華臺學術討論會論文集》,武漢大學出版社,1988年10月。 [42] 《讀史方輿紀要》卷七十八:“章華臺在今沙市。《荊州志》:故楚離宮也。楚靈王筑,亦曰豫章臺,今為章臺寺?!蹲髠鳌氛哑吣?,楚子為章華之宮,又成章華之臺。杜預曰:在今華容城內(nèi)?!犊ぶ尽罚号_有二,一在沙市,一在監(jiān)利縣境內(nèi)云?!?/p> [43] 《左傳·昭公十三年》 [44] 可參見筆者《清華簡〈楚居〉解析》一文,《學燈》第十八期,簡帛研究網(wǎng):http://www./admin3/2011/ziju001.htm,2011年3月31日。 [45] 見筆者于2012年1月19日在先秦史論壇所發(fā)《清華簡〈楚居〉解析》一文之后第46樓跟帖:http://xianqin./viewthread.php?tid=7048&page=4#pid21848。 [46] 《春秋·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zhàn)于柏舉?!笨勺C此前蔡侯已率蔡國軍隊主力與吳師一起攻入冥阨,因此對左司馬戌所部楚師而言,方城之外已通,淮河流域不再有阻礙。 [47] 《左傳?定公四年》 [48] 《左傳?定公四年》 [49] 《石泉文集》第220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 [50] 《石泉文集》第220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 [51] 《左傳?定公四年》。 [52] 《公羊傳·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葬侯以吳子及楚人戰(zhàn)于伯莒,楚師敗績。”(《谷梁傳》同) [53] 《戰(zhàn)國策·燕策二·蘇代為奉陽君說燕于趙以伐齊》。 [54] 《水經(jīng)注?江水》云:“舉水又東南歷赤亭下,謂之赤亭水,又分為二水,右水南流注于江,謂之舉口,南對舉洲,《春秋左傳?定公四年》,吳、楚陳于柏舉。京相璠曰:漢東地矣。江夏有洰水,或作舉,疑即此也?!彪m以舉水對應“柏舉”恐不確,但說明“洰”、“舉”可通,因此,柏舉當可讀為柏渠。 [55] 《棗陽志》第55頁,中國城市經(jīng)濟社會出版社,1990年9月。 [56] 可參考筆者《清華簡〈楚居〉解析》一文的相關部分。 [57] 可參看《石泉文集》第232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 [58] 《說文·水部》:“澨,埤增水邊土,人所止者。”《左傳·宣公四年》:“師于漳澨?!倍蓬A注:“漳澨,漳水邊?!薄蹲髠鳌こ晒迥辍罚骸膀G而從之,則決睢澨?!倍蓬A注:“澨,水涯?!薄冻o·九歌·湘夫人》:“朝馳余馬兮江皋,夕濟兮西澨?!蓖跻葑ⅲ骸皾?,水涯也?!?/p> [59] 此處《左傳》所稱之“江”,當為漢水,此點前人楊守敬已指出,石泉先生亦有論述,可參看《石泉文集》第231~233頁內(nèi)容。由本文之前內(nèi)容可見,吳師一直在追擊楚師,因此行軍過速,所經(jīng)楚地大都沒有實施嚴密而有效的占領與控制,故楚王出逃能從漢水穿過,到達隨國。 [60] 《左傳·定公四年》:“左司馬戌及息而還,敗吳師于雍澨,傷。初,司馬臣闔廬,故恥為禽焉。謂其臣曰:'誰能免吾首?’吳句卑曰:'臣賤可乎?’司馬曰:'我實失子,可哉!’三戰(zhàn)皆傷,曰:'吾不用也已?!浔安忌眩瑒q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 [61] 《左傳·定公四年》:“斗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從之,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于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周室,施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君實有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S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辟小而密邇于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zhí)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鑢金初官于子期氏,實與隨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以約為利?!醺钭悠谥?,以與隨人盟?!?/p> [62] 《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下冊》第173頁注二五,中西書局,2011年12月。 [63] 《左傳·定公五年》:“吳人獲薳射于柏舉,其子帥奔徒以從子西,敗吳師于軍祥。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p> [64] 《春秋左傳注》第1552頁,中華書局,1981年3月。 [65] 《石泉文集》第228頁,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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