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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賽先生(iscientists)授權轉載 作者 Matt Ridley*,翻譯 王曉波,校對 楊璐
創(chuàng)新是一件神秘的、難以指揮的事。技術似乎以一種不可阻擋的、演化的進步而變化,我們大概不能阻止它,也不太可能大大促進它。而且,技術似乎也不是科學的成果。大多數技術突破來自于技師的修修補補,而不是研究者對假設的檢驗。這聽起來似乎離經叛道,但“基礎科學”并不像我們所想的一樣能產生很多新發(fā)明。 假設托馬斯·愛迪生(Thomas Edison)在發(fā)明電燈泡之前就死于一次電擊,歷史會發(fā)生全然不同的改變嗎?當然不會。根據羅伯特· 弗里德爾(Robert Friedel)、保羅·伊斯里爾(Paul Israel)和伯納德·菲恩(Bernard Finn)合著的有關白熾燈發(fā)明史的書,在愛迪生之前,至少23個人有份于發(fā)明了某種形式的白熾燈。 其他發(fā)明也是一樣。伊萊沙·格雷(Elisha Gray)和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在同一天申請了電話專利。在谷歌于1996年橫空出世前,已經有幾十個搜索引擎存在。就像凱文·凱利(Kevin Kelly)在他的書《技術想要什么》(What Technology Wants)中記錄的那樣,我們知道有6個不同的人發(fā)明溫度計,3個人發(fā)明皮下注射,4個人發(fā)明疫苗接種,5個人發(fā)明電報,4個人發(fā)明照相,5個人發(fā)明輪船,6個人發(fā)明電氣鐵路。歷史學家阿爾弗雷德·克魯伯(Alfred Kroeber)寫到:發(fā)明史就是“一條連綿不絕的平行發(fā)明的長鏈”。
在科學史上也是如此。英語國家的波義耳定律(Boyle’s Law)就是法語國家的馬里奧特定律(Mariotte’s Law)。伊薩克·牛頓(Isaac Newton)時不時地因為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Gottfried Leibniz)正確地宣稱獨立發(fā)明了微積分而向他發(fā)泄憤怒。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在阿爾弗里德·羅素·華萊士(Alfred Russel Wallace)的競爭的刺激下發(fā)表了他的理論,兩人都是在讀了同一本書——馬爾薩斯(Malthus)的《人口論》(Essay on Population)之后想到了同一個理論。 不可阻擋的技術“生命體” 技術正日益發(fā)展出具有生命體特征的自主性。斯坦福大學的經濟學家布萊恩·亞瑟(Brian Arthur)爭辯道:技術是自組織的,并且實際上可以繁殖,并適應環(huán)境。所以,技術可以被認為是活的生命體,至少在珊瑚礁被視為是生命體這個意義上。當然技術離不開動物(就是人)來建造和維護,但珊瑚礁也同樣需要。 誰又曉得什么時候技術從此不再依賴人,而能建造和維護自身呢?對科學作家凱文·凱利(Kevin Kelly)來說,“技術元素(technium)”——他對整個機器體所組成的演化中的生命體的稱呼——已經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并常常追隨自身欲望的生命體”。它“想要所有生命所要的:延續(xù)自身”。 截至2010年,互聯網所擁有的超鏈接已經和大腦中的突觸一樣多?,F今,互聯網空間中的大部分通信來源于那些為了監(jiān)控、程序化金融交易或其他目的的程序,而非來自人類。關閉互聯網,已經幾乎不可能。 這種看待技術的新視角——把它看作自治的、演化的、無論由誰控制都能繼續(xù)發(fā)展的實體——的意義是驚人的。人只是這個過程中的小卒。我們乘坐而不是駕駛這個創(chuàng)新浪潮。技術會找到它的發(fā)明人,而不是發(fā)明人找到技術。除非消滅一半人口,否則我們幾乎不可能阻止它發(fā)生,然而即使這樣做了可能也無濟于事。 事實上,技術禁令的歷史就揭示了這個道理。明朝時的中國禁止大船;幕府時代的日本禁止火器;中世紀的意大利禁止絲織業(yè);1920年代的美國禁酒。這種禁令可以延續(xù)很長時間,例如中國禁船和日本禁火器延續(xù)了三個世紀,但只要有競爭,最終它們還是結束了。同時,在世界的其他地方,這些技術還在繼續(xù)發(fā)展。 今天我們已經不能想象軟件開發(fā)被停止。假如說,聯合國試圖禁止軟件開發(fā),無論這個禁令如何強制,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某個國家仍會不顧一切地庇護程序員。這是個荒謬的情景,但說明了我的觀點。 禁止那些需要大量投資和國家管制的更大規(guī)模技術的發(fā)展更容易些。例如,歐洲曾以“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的名義,即不管新技術的危害多小都必須取締,相當成功地維持了對轉基因農作物長達20年的實際禁令,而且歐洲似乎還會對頁巖氣做同樣的事。但即使如此,也沒有任何希望在全球制止這些技術的發(fā)展。 如果技術根本停不下來,那它也根本指揮不了。用凱利(Kelly)先生的話來說,“技術元素(technium)想要促使演化開始的要素”。技術進步是一種比我們意識到的還要自發(fā)得多的現象。發(fā)明家們英雄般的、革命性的故事結束了,而不可阻擋的、漸進的、不可避免的創(chuàng)新開始了。 阻礙創(chuàng)新的專利 同時的發(fā)現和發(fā)明意味著專利和諾貝爾獎根本上都是不公平的事物。確實,一個諾貝爾獎的發(fā)布很少不伴隨著一群人的心碎,而且他們有充足的理由心碎。 專利和版權法把太多的榮譽和報酬歸于個人,并暗示技術用突變的方式演化。讓我們回憶一下,授予專利的最初理由不是給予發(fā)明者壟斷利潤,而是鼓勵他們共享他們的發(fā)明。為了這個目的,一定程度的知識產權法是必須的。但專利保護已經走過頭了?,F在大多數專利既是為了共享發(fā)明,也是為了保護壟斷和阻止競爭對手。這阻礙了創(chuàng)新。 就算是最詳盡的論文和專利申請書也沒有透露足夠多的內容來幫助別人復制步驟錯綜復雜的實驗。一項對激光的研究發(fā)現,設計圖和書面報告相當不足以幫助別人復制一項激光設計,你必須跟發(fā)明者面談。所以專利經常沒有起到它應該起到的開放目的,而是阻礙了進步。 賓夕法尼亞大學的經濟學家埃德溫·曼斯費爾德(Edwin Mansfield)研究了上世紀70年代美國新英格蘭地區(qū)的48種化學、藥劑、電子和機械物品的產品開發(fā)。他發(fā)現,平均而言,復制一項發(fā)明需要相當于發(fā)明它所需的65%的資金和70%的時間。這還是有技術特長的專家所需的時間和資金。所以即使有充分的自由去復制,企業(yè)還是愿意自己去闖一條路。商業(yè)公司開展基礎研究,因為他們知道這將幫助他們獲得有助于可持續(xù)創(chuàng)新的潛在知識。 科學真的驅動技術進步嗎? 政治家們相信創(chuàng)新可以像水龍頭一樣開關。從純科學開始,轉化成應用科學,再轉化成有用的技術。所以作為一位愛國的議員,你所要做的是必須保證在象牙塔頂層的科學家們得到足夠的資金支持,然后看啊,技術就從塔底的水管中源源不斷地冒出來了。 這種科學如何驅動創(chuàng)新和繁榮的線性模型可以追溯到17世紀早期的哲學家和政治家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他曾極力主張英國利用科學驅動地理發(fā)現和商業(yè)利潤來趕上葡萄牙。據說,15世紀的葡萄牙王子航海家亨利(Prince Henry the Navigator)大力投資制圖、船舶技術和航海,使得非洲能被探索并獲得了大量貿易利潤。這就是培根想要復制的模式。 但最新的研究揭示,這種說法只是一種奇談,或只是亨利王子的一種宣傳。像大多數創(chuàng)新一樣,葡萄牙的航海進步來自于水手們的不斷探索,而不是天文學家和制圖家的猜想。更可能的是,科學家被探險家的需要所驅動,而不是探險家被科學家所驅動。 從生物化學家轉為經濟學家的特倫斯·基萊(Terence Kealey)講這個故事來說明,在科學和政治圈子里盛行的線性教條——科學驅動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驅動商業(yè)——基本上是錯的。它誤解了創(chuàng)新來自何處。事實上,它基本上把科學、創(chuàng)新和商業(yè)的關系搞反了。 當你研究創(chuàng)新史的時候,你會一再發(fā)現,科學突破是技術進步的結果而不是原因。天文學在地理大發(fā)現時代迅猛發(fā)展不是偶然的。蒸汽機幾乎與熱力學毫無關系,而熱力學的發(fā)展卻幾乎要完全歸功于蒸汽機。DNA結構的發(fā)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對生物分子的X光晶體學分析,而這種分析是羊毛紡織業(yè)為了改良織物品質而發(fā)展的一項技術。 技術進步是由那些不斷改進實驗直到造出更好機器的實際工作者所驅動的;抽象的科學思考是他們會做的最后一件事。像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中報告他對18世紀蘇格蘭工廠的考察成果所說的那樣,“工廠里使用的大部分機器是普通工人的發(fā)明”,并且很多改進來自于“機器制造者的心靈手巧”。 所以政府并沒有很大需要去資助科學:工業(yè)界可以自行解決。得到創(chuàng)新之后,工業(yè)界會資助研究創(chuàng)新背后的科學原理。發(fā)明了蒸汽機之后,工業(yè)界會資助熱力學的研究?;R(Kealey)先生的這個結論如此離經叛道,以至于大多數經濟學家都不能理解,更別說科學家自己了。
科研真的需要政府資助嗎? 半個多世紀以來,一直流行著一則信條,即科學如果不得到政府的資助就不會得到資助,并且如果研究科學不由納稅人買單,經濟就不能發(fā)展。經濟學家羅伯特·索洛(Robert Solow)在1957年表示,技術創(chuàng)新是大多數經濟發(fā)展的來源——至少在土地和人口沒有增長的社會里是這樣的。他的同事理查德·納爾遜(Richard Nelson)和肯尼斯·阿羅(Kenneth Arrow)分別在1959年和1962年解釋說,政府資助科學研究是必要的,因為復制他人成果比原創(chuàng)研究更省錢。 基萊(Kealey)先生寫道:“納爾遜(Nelson)和阿羅(Arrow)論文的問題在于模型是理論性的。一兩個不羈的靈魂從他們經濟學家的空中樓閣里探出頭來就會發(fā)現,在現實世界中,似乎確實有些私人資助的研究?!彼麪幷摰溃匀粵]有明顯的實證結果證實需要公共撥款投資研究,而歷史記錄則顯示完全相反的證據。 畢竟,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和英國為科學做出了巨大貢獻而只有少量的政府公共撥款,而德國和法國雖然巨額投資研究卻并未在科學或經濟上取得更大的成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美國和英國開始從國庫大力撥款資助科學研究。在戰(zhàn)時科研和蘇聯第一個人造地球衛(wèi)星上天的啟示下,政府資助科研必然有效似乎顯得順理成章。 真實的教訓本應該指向另一個方向,因為蘇聯的人造地球衛(wèi)星嚴重依賴由古根海姆家族(Guggenheims)私人資助的羅伯特·戈達德(Robert Goddard)的工作。英國和美國并未從政府資助的科研中取得增長紅利。兩國經濟并未比之前增長更快。 2003年,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發(fā)表了一篇研究1971年至1998年間“經合組織國家經濟發(fā)展來源”(sources of economic growth in OECD countries)的報告,驚訝地發(fā)現私人資助的研發(fā)刺激了經濟發(fā)展,而政府資助的研發(fā)卻沒有任何經濟影響。這個震動性的結論從來沒有被挑戰(zhàn)或被證實為假。它對科學需要政府資助的論點如此不利,以至于被完全無視。 2007年,美國勞工統計局的經濟學家萊奧·斯維克斯卡斯(Leo Sveikauskas)做出結論,很多政府資助的研發(fā)回報接近于零,“很多大學和政府研究的回報率很低,如果說對經濟發(fā)展有貢獻的話,也只有間接的貢獻?!?/p>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qū)的美國大學的經濟學家沃特·帕克(Walter Park)總結道,對這種不一致的解釋是政府的研究資助排擠了私人資助。也就是說,如果政府把錢花在錯誤的研究方向上,會使研究者傾向于不再研究那些正確的項目。 對大多數人來說,政府資助科學的論據建立在由政府資助而取得的一系列發(fā)現上,從互聯網(美國的國防科技研究)到希格斯玻色子(瑞士歐洲核子研究中心的粒子物理研究)的發(fā)現(明)都包括在內。但這種觀點非常具有誤導性。鑒于政府從巨額稅收中慷慨地撥出款項來資助科學,若沒有取得任何成就才是咄咄怪事。我們根本不知道如果由私人資助,我們可以取得什么科學進展。 因為政府排擠了可能有不同考慮重點的慈善和商業(yè)資助,所以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我們未能發(fā)現什么。在那個不同的世界里,關于生命、宇宙和人類心智的偉大問題不大可能被如何克隆富人的寵物這樣的問題所取代。 驅動經濟發(fā)展、促進繁榮的創(chuàng)新永動器根本不是深思熟慮的政策產物,除非從負面來理解。政府并不能指揮發(fā)現或發(fā)明;他們只能保證不阻礙它們。創(chuàng)新因人類的自由交往而自然產生。深刻的科學見解是技術進步樹上掉下的果實。 * 原文發(fā)表于2015年10月23日的《華爾街日報》。作者馬特·瑞德利(Matt Ridley)是新書《萬物的演化:新思想如何出現》(The Evolution of Everything: How New Ideas Emerge)的作者,也是英國上議院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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