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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必須掌握的18個虛詞

 薇e 2016-01-13

高考必須掌握的18個虛詞

文言虛詞總結:

1、而

一、用作連詞??蛇B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地勢極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遠。(《滕王閣序》)

(二)表示遞進關系。可譯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如:

簡能而任之,擇善而從之。(《諫太宗十思疏》)

(四)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但是”、“卻”。

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勸學》)

因人力而敝之,不仁。(《燭之武退秦師》)

(五)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刹蛔g。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二、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三、復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于“罷了”。例如:

聞道有先后,術業(yè)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2、何

⑴什么。例:①何陋之有 ②夫晉,何厭之有?

⑵怎么樣。例:①如太行、王屋何?②其如土石何?

⑶哪里。例:胡為乎遑遑欲何之

⑷多么。例:水何澹澹,山島竦峙。

⑸為什么。例: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者二者之為,何哉?②所在皆是也,而此獨以鐘名,何哉?⑤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

⑹怎么。例:①若為傭耕,何富貴也?②徐公何能及君也?

⑺何:通“呵”,喝問。例: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誰何:呵問他是誰何意思是檢查盤問。)

「何如」怎么樣,怎樣。例:①吾欲之南海,何如?②今日之事何如?⑤求,爾何如?

「何消」哪用得著。例:這自然,何消吩附。

「何嘗」并非。例:你說的何嘗不是。

「何加」有什么益處。例:萬鐘于我何加焉!

3、乎

一、用作語氣助詞。

(一)表疑問語氣??勺g為“嗎”、“呢”。

兒寒乎?欲食乎?(《項脊軒志》)

欲安所歸乎?(《赤壁之戰(zhàn)》)

今君王既棲于會稽之上,然后乃求謀臣,無乃后乎?(《勾踐滅吳》)

(二)表測度語氣,可譯為“吧”。

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莊暴見孟子》)

(三)用于感嘆句,可譯為'啊'、'呀'等。

嗚呼!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說》)

(四)用在句中的停頓處。

胡為乎遑遑何之?(《歸去來辭》)

二、用作介詞

相當于'于'。

生乎吾前……(《師說》)

相與枕藉乎舟中。(《赤壁賦》)

此外,可作詞尾。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高考必須掌握的18個虛詞

4、乃

⑴于是,就。例:①乃取一葫蘆置于地。②乃入見。⑤良乃入,具告沛公。

⑵才,這才。②設九賓于廷,臣乃敢上璧。③度我至軍中,公乃入。

⑶卻。例:①丞相非在夢中,君乃在夢中耳!②今君乃亡趙走燕。

⑷是,就是,原來是。例:①視之,乃龐德也,②當立者乃公子扶蘇。

⑸竟然。例:①問今是何世,乃不知不漢。②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⑹你,你的。例:爾其無忘乃父之志。

5、其

一、用作代詞: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復數(shù))。例如: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勾踐滅吳》,她的。)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xiāng)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zhàn)》)

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二、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師說》,表測度。)其孰能譏之乎?(《游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念諸父與諸兄,皆康強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祭十二郎文》,難道。)

三、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吾其還也。(《燭之武退秦師》)

6、且

一、用作連詞。

且表示遞進關系、并列關系。

彼所將中國人不過十五六萬,且已久疲(《赤壁之戰(zhàn)》)

有時相當于'尚且',先讓步,后推進一層。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鴻門宴》)

二、用作副詞。

相當于'將'、'將要','暫且'、'姑且'。

不出,火且盡。(《游褒禪山記》)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將近。)

父母且不顧,何言子與妻?(《白馬篇》,尚且。)

7、若

⑴如果,假如。例: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

⑵像,好像。例:①萬里赴戎機,關山度若飛。②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⑶你(的),你們(的)。例:若入前為壽,……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若屬:你們這些。)

「若此」如此,這樣。例: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若夫]是用在一段話的開頭、引起論述的詞。近似“要說那”、“像那”的意思。例:若夫霪雨霏霏,連月不開。

「若定」心中有數(shù),從容不迫。例:指揮若定。

「若何」怎么樣。例:以閑敝邑,若何?

「若干」約計之詞,相當于“幾許”、“多少”。

8、所

一、用作助詞。

經常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結合,組成'所'字結構。'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短語,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況'等。如:

'所'和動詞結合,后面再有名詞性結構,則所字結構起定語的作用。如:

前所譴責,因而獲免。(《柳毅傳》所字結構。)

故列敘時人,錄其所述。(《蘭亭集序》)

二、在有些句子中,'為'和'所'呼應,組成'為……所……'的格式,表示被動。如:

賈家莊幾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錄〉后序》)

嬴聞如姬父為人所殺。(《信陵君竊符救趙》)

三、復音虛詞'所以'。'所'和'以'連用,文言中也常見。用法主要有兩種:一種表示原因,一種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

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頗藺相如列傳》)

表示手段或憑借的如: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yè)解惑也。(《師說》)

高考必須掌握的18個虛詞

9、為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于實詞范圍。例如:

竭誠則吳越為一體。(《諫太宗十思疏》,動詞,成為。)

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一、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勺g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勺g為'替'、'給'等。例如: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勺g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勺g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例如:

飛鳥為之徘徊,壯士聽而下淚矣。(《虎丘記》,因為。)

(六)表示被動關系。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xiàn)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zhàn)》)

二、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10、焉

語氣助詞。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譯出。

于是余有嘆焉。(《游褒禪山記》)

有時用于反詰語氣,可譯為'呢'。

萬鐘于我何加焉!(《魚我所欲也》)

11、也

語氣助詞。經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如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如:

當余之從師也,負篋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東陽馬生序》)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高考必須掌握的18個虛詞

12、以

一、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么身份'等。例如:

愿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zhàn)?'(《曹劌論戰(zhàn)》)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zhàn)》)

斧斤以時入山林。(《寡人之于國也》)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于',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記》)

二、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于轉折關系。

(一)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二)表示目的關系,'以'后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三)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臣以供養(yǎng)無主,辭不赴命。(《陳情表》連詞,因為)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于晉,且貳于楚也。(《燭之武退秦師》)

(四)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歸去來辭》)

三、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fā)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13、因

一、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fā)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于','趁著'、'憑借'、'經過'、'通過'。例如: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短m亭集序》副詞,隨著,依靠。

因人成事。(《毛遂自薦》介詞,依靠)

請以劍舞,因擊沛公于坐。(《鴻門宴》介詞,趁機)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燭之武退秦師》動詞,依靠。)

二、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于是”、“便”。例如: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14、于

'于'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一、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于'、'給'、'由于'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于此。(《鴻門宴》,在) 此所謂戰(zhàn)勝于朝廷。(《鄒忌諷齊王納諫》,在)

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在……方面)

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zhàn)》,向)

權起更衣,肅追于宇下。(《赤壁之戰(zhàn)》,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于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于)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對)

二、放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于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

三、放在動詞之后,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四、復音虛詞'于是',用法與現(xiàn)代漢語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后,'于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筛鶕?于'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于'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捕蛇者說》,在這職業(yè)上。)

15、與

一、作虛詞用。

(一)連詞,解釋為:和、跟、同。例如:

吾與汝畢力平險,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谷與魚鱉不可勝食。(《寡人之于國也》)

(二)句末語氣詞,表示疑問或感嘆。后寫作'歟'。

二、作實詞用,可解釋為'給予、給','結交、交好'。

失其所與,不知。(《燭之武退秦師》,動詞,依靠。)

高考必須掌握的18個虛詞

16、則

一、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承接關系。一般用來連接兩個分句或緊縮復句中的前后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lián)系??勺g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二)表示假設關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于'那么'、'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三)表示并列關系。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是并列關系??勺g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系。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二、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17、者

助詞

'者'有時放在時間詞之后,起語助作用,可不譯。如:

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鴻門宴》)

'者'有時放在數(shù)詞后邊,可譯為'個'、'樣'之類。如:

此數(shù)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戰(zhàn)》)

……的人;

者……也,判斷句。陳勝者,陽賈人也。

18、之

一、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勺g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志。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如:

漁舟唱晚,響窮彭蠡之濱,雁陣驚寒,聲斷衡陽之浦。(《滕王閣序》)

(二) 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后,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xiāng),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五)音節(jié)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jié)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zhí)臁?《赤壁之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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