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了解到,財經委員會建議有關部門在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中統(tǒng)籌考慮代表所提意見,適時提出修法建議。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王法亮、劉紹英等代表提出兩件議案認為,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法的滯后性日漸凸顯,工薪所得的起征點仍需提高,個人所得稅法六次修改忽視了工薪所得納稅人之外的其他勞動者,缺少反避稅等國際稅收內容,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11月19日報道)。 幾乎每個一段時期,個稅起征點就會被人拿出來議論,雖然公眾和輿論對此已經有了審美疲勞,但似乎依然讓不開這個坎。 或許就是因為,雖然近年來包括個稅起征點在內的稅負改革也在進行中,但距離公眾期望尚有很大距離。 就在前兩天,有關中國中產階級的認定標準再次引發(fā)關注。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甘犁公布的研究數據,目前中國中產階級人數已經超過2億人,瑞信財富報告以每人擁有5萬至50萬美元的凈財富來界定中產階級,如果以5萬美元為起點,那么個人的凈財富只要達到不到33萬人民幣,就可以歸類為中產階級,而這點財富價值只夠在三線城市買一套百來平方米的房子。 也因此,正如甘犁所指出,中國中產階級最大的問題在于,凈財富過度依賴于房產。這恰恰也是目前稅負改革存在的結構性弊端——在個稅等收入稅上偏重于“剪羊毛”,而在資本性收入上則失之于“輕稅賦”。 中國稅賦體制改革的目標,業(yè)界共識是減少流通稅和其他間接稅,加大資本性收入征稅,截至目前為止,流通稅和其他間接稅稅率依然偏高,而房產稅、印花稅又由于各種因素,要么不增反減(印花稅)、要么遲遲開證(房地產稅),稅負結構依然是重工薪而輕資本,這也就造成高收入群體反而沾光少繳稅,而工薪階層淪為納稅大頭,所謂“脆弱的中產”。 還需要指出的是,當初將個稅起征點定在3500元的諸多先決條件,已經發(fā)生了很大變化。 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的調查數據,2014后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增長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2014年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省市的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過了4萬元大關, 如此就意味著,在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省市,城鎮(zhèn)居民人均收入已經達到了每月3500元的“起征點”以上,面臨著人人都要繳納個稅的境遇。 顯然,讓這部分區(qū)域的工薪階層統(tǒng)統(tǒng)都要繳納個稅,也就失去了“起征點”的意義所在。 十八大提出“國民人均收入倍增”計劃,但隨著這兩年來經濟增速放緩,“收入倍增”進度也隨之減緩。通過減免個稅等方式,同樣可以起到民眾間接增收的效果。 個稅起征點提高,等同于推動國民收入倍增。 另一個不得不提的因素是,今年以來物價持續(xù)上漲,讓銀行儲蓄進入負利率時代。由于股市萎靡,房市前景不明,居民自我理財確保收入保值增值的空間減少。 個稅起征點提高,就是為民眾減負。 當然,未來稅負改革治本之策是加快稅收結構的整體調整,但在資本性收入征稅條件短時期內難以具備的前提下,公眾只能糾結于個稅起征點往上調高一點點,這也反映出稅改之難。 就個稅改革而言,無論是按照國際通行慣例,以家庭結構作為計稅依據,還是退稅項目及權重考量,以及部分國家采取的個稅起征點隨CPI而調整,都需要經歷漫長的論證調研過程。個稅起征點提高,則是可以盡快到位的稅改。希望稅務部門不再“糾結”,先從能改之處加快改之。 作者: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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