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嚴(yán)以用權(quán)須做到“三個對得起”現(xiàn)階段我國司法公信力不高,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司法不廉是一大禍根。“吃別人的嘴短,拿別人的手短”,一些人請客吃飯、送錢送物,而后就會提出一些不情之請。法官是法治建設(shè)的示范者和引領(lǐng)者,做到清正廉潔尤為重要。如果法官放松對自己的要求,就可能被金錢所惑、美色所誘、名利所累,甚至辦關(guān)系案、金錢案、人情案,這樣不僅無法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其后果必然是損害法律的權(quán)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shè)。為此, 法官必須做到“三個對得起”: 一要對得起黨的培養(yǎng)。不論是哪個時期進(jìn)入法院的法官,不論是老、中、青法官,都是在黨的培養(yǎng)、教育下,一步一個腳印成長為人民法官的,走入人民法官行列不容易,要加倍努力工作,為當(dāng)事人依法、依情、依理審理每一件案件,力爭辦成“鐵案”,讓黨和人民放心。 二要對得起家庭。進(jìn)入法院的法官大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不要為了私利,喪失了自己的青春和前途,最后搞得父母傷心,自己痛心,兒女擔(dān)心,一家不得安寧。 三要對得起良心。法官手中掌握著生殺大權(quán),要時刻牢記自己手中的審判權(quán)是黨和人民給的,要為黨和人民辦事,要提高自己的職業(yè)道德水準(zhǔn),明辨是非,要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不管什么糖衣炮彈都擊倒不了自己,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兩袖清風(fēng)、一身正氣、剛正不阿。 把形象當(dāng)做生命,知榮辱、正言行,率先垂范,努力做一個人民群眾滿意擁護(hù)的人、同事部下敬佩信服的人、家屬子女引以為榮的人、回顧人生問心無愧的人,以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編輯:曾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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