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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念萱:臺灣青澀文藝小妞的美好時代

 真友書屋 2015-09-18

我們夜游,漫談,口袋里只有幾十塊錢,仍然開心得像是擁有整片天空。說著一本書,可以不知覺間說到天亮,一點也不疲倦。我們總是隔著一本兩本三本書,有了這些文字,誰都可以跟誰成為好朋友。


“你為什么要到書店工作?”我愣頭愣腦地答:“看書不用錢啊!”店老板傻眼:“好吧!你可以借書回家,但每天要還,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上班時間不可以看書。”我用力地點點頭:“當然!”1976年,我18歲,月薪3000臺幣,每天工作八小時,一周六天??鄢孔?000,彼時仍然謹守教堂十一奉獻300,每天30元餐費,剩下800元,還夠給弟弟一點零用錢,以及清晨練太極拳的微薄茶資。同時,我始終無法做月光族,數(shù)字觀念差卻仍然在戶頭里留有余裕,不多,但有安全感。



▲臺灣書店一景


那年頭的臺北國際書展,是全臺灣的年中盛事,有錢沒錢都得去逛一下,許多人千里迢迢坐火車從中南部來參展,翻翻書也好,逛著逛著,買不起,就幻想自己有天能坐在里頭賣書,不花一毛錢看個夠,想買的人還得看我臉色。


有天剛看到徐訏在中國時報副刊寫的“輪回”,深有感觸,適巧又在書展發(fā)現(xiàn)《徐訏全集》16冊,頓時垂涎不已,因阮囊羞澀而只能望書興嘆,當時陪逛書攤的臺大醫(yī)學生朋友,立時建議出資購買,看完再還書或還錢,隨我兩便。心中忐忑仍硬著頭皮接受,因著急還書,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從書桌爬到床上,輾轉換姿勢再爬回書桌,愣是看完百萬字。我讀《蜀山劍俠傳》都沒這么拼命,慢悠悠地進行兩個月才收工。后來成功地轉賣給另一位垂涎的朋友,還錢時,大松口氣,出資朋友驚訝不已:“這么快!你真看完了?書賣給誰的?我還沒看耶!”


老實說,看完《徐訏全集》,便再也不崇拜他了,就像中學時在圖書館硬著頭皮看完《徐志摩全集》,忍不住問老師:“只有幾首詩能看,其他都是浪費紙,怎么會這么有名???”中學時拿赫爾曼·黑塞的《玻璃球游戲》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賭徒》跟徐志摩比較,后者實在太輕浮了。徐訏的文字極其優(yōu)雅,像風度翩翩的紳士,但沒有人間煙火,如金碧輝煌豪宅里豢養(yǎng)的金絲雀,輕飄飄,等同文青版的瓊瑤,沒有本質上的區(qū)別。這是我當年作為中學生,一個毛孩子的感受。


話說進了書店,便沒有借錢買書的顧慮,想怎么看便怎么看,店里沒有的書,還能跟同業(yè)互通有無,太美好了。



然而,雙十年華的我,完全未察覺,老板的縱容,引起老員工的憤慨,數(shù)度告惡狀,剛好遇上沒人愿意去書展看守攤位,派我這愣頭青,歡天喜地上工,平時在店里工作不能看書,被綁在書攤上,正好名正言順看個夠。書展一結束,就是清算大會,同事們指控我:“天天看書,根本沒有專心工作,左右攤位都能指證?!崩习宀坏靡雅扇瞬橘~,發(fā)現(xiàn)我每天的營業(yè)額比忙碌的同業(yè)還多出幾倍,忍不住好奇問:“你是怎么賣書的?”我靦腆地說:“書攤上的書,幾乎都看完了,有人來,我就嘰哩呱啦介紹,然后找一本書變成買十幾本書,三兩個人,就很多啦!”老板跟同事說:“他不慌不忙就能賣這么多書,我愿意讓他看。”幾天后,老板仍然抱歉地表示:“職場環(huán)境,以和為貴,我多給你一個月工資,另外找工作吧!”這時候才明白,在書店工作,僅只是一份工作,不一定要喜歡書。


每次逛書店,詢問店員時,總不免納悶:“你為什么要到書店工作?”對書架擺設與出版社毫無概念亦無興趣,更遑論作家分類,卻為何要在書店上班?在那個沒有網路沒有電腦的年代,查找書,只能依賴人腦,這顆腦袋,必須對大部分的書垂涎不已,才能把書推銷出去??!


在我賣書的年代,政府鼓勵出版,文字工作者不需要納稅,作家,是唯一被特許不需要繳稅的行業(yè),堪稱殊榮。


曾有人問:“一種新興的文字,需要多少人同時使用才能延續(xù)存活下去?”同樣,一本書的出版,需要多少人的關注與閱讀,才能讓這本書在書店長長久久地存在?書店的空間有限,一本書在新書臺上躺一周,已備受青睞,若能在書架上擺上整年沒被下架,可被歸類為“暢銷書”。


有回書評家南方朔介紹我:“這是暢銷書作家!”尷尬地立即否認,大師問:“你的書第一刷賣完沒?”有的,有幾本書賣了兩三刷,有一本賣了十幾刷,“那就是啦!第一刷賣完就算是暢銷書?!蓖郏∵@標準要放到我當年在書店工作的日子,會變成笑話的。每年諾貝爾獎一公布,書店街都是獲獎者的書,仍家家大排長龍,即便不是獲獎書,當年的作家們,受到出版商各自選書標準的專業(yè)把關,只要出書,哪個不受到盛況空前的矚目?


而今,人人皆可出書的年代,書種駁雜,出版量超越正常人負荷,關注分散,坐在家里的“作家”早已概念模糊。我曾經被迫贈書給半生不熟的朋友,拿到書要求“簽名”增值的朋友隨口噴:“現(xiàn)在阿貓阿狗都能當作家啊!連你都出書了?!?/span>


記得小時候,拿著新書靦腆地要求作家簽名,是仰望的姿態(tài)。我從未“奢望”甚至立志當作家,寫作拿到稿費,出于因緣際會,但一句“連你都出書了!”的確對我造成極深的困擾,若非這“因緣際會”持續(xù)地發(fā)生著,我想我不會選擇坐在家里變成“作家”這行業(yè),尤其是現(xiàn)在這樣的年代。



▲臺灣24小時書店


青澀時期的我,在書店或以讀書為目的的咖啡館工作,總是被各種各樣圍繞著書的活動浸潤著,有朗誦、辯論、戲曲、展覽、座談甚至舞蹈小劇場,這些活動,多半由當代作家們組成的藝文圈操盤,書,才是真正的主角。沒有讀過幾本相關書籍,誰也不好意思去參加這些人人趨之若鶩的活動。即便是許多作品為賦新詞強說愁,這份愁苦,卻是如此地吸引人,乃至于被當成了蜂蜜酒讓人暢飲。


我們夜游,漫談,口袋里只有幾十塊錢,仍然開心得像是擁有整片天空。說著一本書,可以不知覺間說到天亮,一點也不疲倦,繼續(xù)上班上學。我們的人際關系,總是隔著一本兩本三本書,有了這些文字,性別界限模糊,誰都可以跟誰成為好朋友。


然后,我們忽然有了電腦,有了手機,書本,躺在書架上積灰。然后,我們失去了從前認為可以天長地久的朋友。


那天,在貴陽與騰訊大家舉辦的讀書會上,有兩個女孩,互相指控彼此閱讀方式的差異,亢奮而激烈,親密而粗暴,都是為了書。我看見完全不同的性情風貌,卻像是發(fā)現(xiàn)新天地般趣味盎然,原來,可以這樣讀書。兩個人,便是一場讀書會,想起臺大漫游的年代,一本書,成為好幾天的玩具,叫人不眠不休,比熱戀還刺激。那樣渴望文字的年代,被彩色印刷剝奪了,色彩,并沒有帶給我更多的閱讀樂趣,甚至讓我的想像空間單薄了。


青澀得發(fā)愁的書店小店員,竟是讓人無限地思念起來。



(本文原標題為《澀得發(fā)愁的年代——我在書店打工的日子》)




作者:陳念萱
騰訊·大家專欄作者,臺灣知名作家、影評人,出版并翻譯三十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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