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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卦第六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1],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兇,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文王說】:訴訟要講誠信,訴訟中會遇到阻力,需要警惕,在訴訟過程中會有小的吉祥,但最終是兇險的。占得此卦,利于去請求德高望重的大人物指點(diǎn)迷津,不可逞強(qiáng)冒險,否則,就不利于渡過大川大河(大難)。(文王寓指自己被囚禁之事,兒子們不要憤憤不平,逞強(qiáng)冒險搭救,而應(yīng)該請教有經(jīng)驗(yàn)的長者,謹(jǐn)慎從事,不可再節(jié)外生枝,招來殺身之禍。) 彖曰【武王說】:訟卦的卦象顯示,上卦“乾”為剛健,下卦“坎”為險陷,臨險而強(qiáng)健,必然發(fā)生爭訟。訴訟要講誠信,訴訟中會遇到阻塞,需要警惕,在訴訟過程中會有小的吉祥,是因?yàn)閯傌硜淼较仑远佑谥形?,但最終是兇險的,訴訟不可能獲得成功。占得此卦,利于去拜訪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如西伯侯的僚臣閎夭、散宜生等)以求指點(diǎn)迷津,這說明君子能崇尚中正之道。不利于渡過大川大河(大難),否則會墜入深淵。 象曰【周公說】:從卦象上看,天與水相違背而行,形成爭訟之像。(古人認(rèn)為日月星辰皆由東向西運(yùn)行,視為“天向西轉(zhuǎn)”;江河湖泊皆向由西向東流,視為“水向東流”。天與水東西相背而運(yùn)行,則展現(xiàn)出爭訟的卦象,如果人與人相背(意見相左),則容易產(chǎn)生矛盾與爭執(zhí),形成爭訟之事。)君子從卦象中得到啟示,從而慎重謀劃事情的開端,三思而行,以避免爭訟之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初六爻【文王說】:君子不宜長久的陷于爭訟(矛盾和仇恨)之中,在爭訟中盡管有些言語爭辯,只要謹(jǐn)守君子之道,最終會獲得吉祥。 象曰【周公說】:君子不宜長久的陷于爭訟之中,說明爭訟(矛盾和仇恨)不可以長久不休。盡管在這過程中有些言語的爭執(zhí),但經(jīng)過辨解終究會明白是非。 九二:不克[2]訟,歸而逋[3],其邑人三百戶,無眚[4]。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5]也。 九二爻【文王說】:(我曾血?dú)夥絼偠斆惺?,因?yàn)槟贻p時父親公季被紂王的祖父文丁王殺害,)我為報殺父之仇曾在紂王的父親帝乙執(zhí)政二年倉促出兵伐商,結(jié)果大敗而歸。歸來后逃往他鄉(xiāng),而我的同鄉(xiāng)人幾百戶卻因追隨我報父仇而被捕,并被帝乙王施以挖眼的刑罰。 象曰【周公說】:爭訟(伐商)失敗后,父親(文王)逃往他鄉(xiāng),父親的同鄉(xiāng)人被殘害。這一慘痛教訓(xùn)使父親(文王)明白了以下訟上,而招惹禍患的道理。(文王也以此告誡兒子們,切不可因父親蒙冤入獄而魯莽爭訟,再次激怒紂王而招惹橫禍。)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六三爻【文王說】:我姬昌要想能夠繼承先輩們的德業(yè),必須做到正直而勤勉,才能逢兇化吉,只要暫且順從帝乙王,雖然不會有成就,(但也不會有殺身之禍,君子應(yīng)當(dāng)學(xué)會隱忍,暫且委曲求全,伺機(jī)討伐。) 象曰【周公說】:父親(文王)繼承安享先輩們的德業(yè),暫且順從帝乙王可獲吉祥。 九四:不克訟,復(fù)即命,渝[6],安貞,吉。 象曰:復(fù)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四爻【文王說】:爭訟失敗,(我姬昌伐商失敗后,意識到自己的魯莽),后來,又順應(yīng)天道,即刻聽命于帝乙王(紂王之父,文丁之子),(為帝乙王南征北戰(zhàn),立下汗馬功勞,被帝乙王冊封為西伯侯,并把自己的兩個胞妹嫁給我,商王室和姬氏家族也因此而化解了矛盾,因?yàn)槲覟榱隧槕?yīng)天道而)改變了當(dāng)時的初衷(即由反抗轉(zhuǎn)為歸順),而獲得了幾十年安定和吉祥的生活。 象曰【周公說】:父親(文王)又回來聽命于帝乙王,改變了策略(由針鋒相對變?yōu)闅w順立功),獲得了幾十年安定的生活,是因?yàn)楦赣H順應(yīng)天道,才不會繼續(xù)犯過失。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爻【文王說】:人們在遇到矛盾時,在爭訟中能夠保持公正,就會化解矛盾,從而把壞事變成好事。 象曰【周公說】:人們在遇到矛盾時,在爭訟中能夠保持公正,就會化解矛盾,從而把壞事變成好事,是因?yàn)楸3至酥姓木又拢ㄖ袆t兼聽不偏,正則審斷合理)。 上九:或錫[7]之鞶[8]帶,終朝三褫[9]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上九爻【文王說】:我姬昌對因訴訟成功的人曾經(jīng)賜給鞶帶和官職,但又一天三次收回命令,因?yàn)槲艺J(rèn)為,靠訴訟獲取官祿的行為不值得提倡。 象曰【周公說】:憑借訴訟而得到官祿,不值得人們尊重。(爭訟之事即使成功了也沒有什么光彩,不值得提倡。) (沒有訴訟的社會才是安定祥和的社會,文王不提倡訴訟,這也為子孫后來的執(zhí)政奠定了理論基礎(chǔ),在他的孫子周成王和重孫周康王執(zhí)政期間,開創(chuàng)了歷史上的太平盛世“成康之治”,風(fēng)調(diào)雨順,國泰民安,天下四十年不用刑獄。) 【文王寓意】: 文王為武王講述王者弗爭,利而不害的道理。文王年輕時為報殺父之仇(紂王的祖父文丁王殺死了文王的父親公季),起兵伐商(紂王的父親帝乙王),大敗而歸,文王逃走,其追隨者受到了嚴(yán)懲,文王追悔此事,認(rèn)為自己年輕氣盛,魯莽行事才導(dǎo)致此災(zāi)。文王暗示,自己被奸臣陷害,被暴虐的紂王囚禁,雖然感到無比冤屈、痛苦,但兒子們決不可因此而魯莽行事,小不忍則亂大謀,以免招來殺身之禍,伐紂建周大業(yè)應(yīng)從長計(jì)議,王者需要具備大忍之心和不爭不辯、處變不驚的定力。 [1]訟:本義:爭論,爭辨是非。此處指打官司,訴訟,訟冤,爭訟。 [2]克:勝。[3]逋(讀“不”):逃亡。 [4]眚(讀“省”):眼睛,眼疾,災(zāi)難,困苦。 [5]掇(讀“多”):拾取,招致。 [6]渝:改變。即:就,從。 [7]錫:通“賜”。 [8]鞶(讀“盤”)帶:皮綬帶,地位、等級、權(quán)力、榮耀的象征。 [9]褫(讀“尺”):剝奪。 (來源于網(wǎng)絡(lu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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