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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者,為柔為順為下為低沉容納之德;陽者,為剛為勇為進(jìn)為動為上,為高亢縱橫天下之性。陰陽、剛?cè)?,乃有常,法于自然。動,則以靜合之,退則以進(jìn)和之,柔則以剛濟(jì)之,愚魯則以柔情化之。是故天有大德,而地與之同聲相應(yīng)、同氣相求。天行健,則地必柔,故謂之剛?cè)嵯酀?jì)是也。 陰陽和諧之理,非一語可以斃之。和諧者,如道家太極,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互逆、互滲、互補(bǔ),始得圓滿,此天地之理也。陰盛則陰氣充斥,陽氣衰竭,如是則陰物自生,而萬物向陰而離陽。論人,則陰氣旺盛,陽氣稀疏,不得平衡。陰多則消極、渙散、沉溺、喜靜、柔弱。再者,陰屬內(nèi),故五臟亦因極而病,則不利也。純陰則更為惡極。常講,純陰者,為靈體之歸也,純陰之人易遇鬼;身處純陰之地,則易侵染鬼氣,故必因久而引病邪入侵,視為不吉。 神屬陽,處陽極之態(tài);鬼屬陰,為陰極之地。同性相和,則陰人與鬼同類,陽人與神靈同類。是故從未聞陽盛之人遇鬼之事。
于人之志,均可以陰陽論之。世間之事本無優(yōu)劣之別,得失實(shí)乃瞬間之感覺耳。人有無志,怒、喜、思、憂、恐,凡事覆映吾身,足以傷志。而得失之理亦然。吾以一例佐之。如汝欲行至一地,概20里之遙。實(shí)則,可驅(qū)車前往,赤足亦可。此二者,驅(qū)車者,行色匆匆,達(dá)亦速,可謂省時(shí)省力。然而,其得,則失必隨之。其無暇顧及途中美景,可謂一憾。行腳之人,行色緩滯,達(dá)亦遲,仍有疲累之苦。然而,途中美景盡收眼底,不虛此行。此之謂得失,乃一念之差而已矣。
是故,得失成敗均法于自然,惟博愛世人、兼濟(jì)天下,則可得眾人之力,而行事必成?!兜赖陆?jīng)》云:“是故生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無私耶?故而能成其私。”此大得之道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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