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紅杏出墻” 丈夫捅死“情敵”夫婦
本報訊 (記者董子彪)妻子與他人有“婚外情”,丈夫與對方理論,竟將對方夫婦捅殺。11月18日,涉嫌故意傷害的男子王強在蘭州中院接受審判。該案未當庭宣判。 據(jù)起訴書指控,生于1978年的王強逮捕前系一家客運公司職工。今年5月2日12時許,王強與王元元、徐芬夫婦在蘭州市臨夏路一處茶樓談論家庭感情問題。而此前,雙方就王元元與王強妻子張萍的婚外情進行過一次調(diào)解。在約談中,王強與對方夫婦言語不合,發(fā)生爭執(zhí)。王強用事先準備的刀子捅刺王元元、徐芬夫婦要害部位,并將同行的王元元幼子捅傷。王元元、徐芬夫婦倒地當場死亡,王元元幼子受輕傷。公訴機關(guān)認為,王強為泄私憤,用刀捅刺對方,釀2死1傷慘案,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被害人王元元、徐芬的家屬同時就民事賠償部分提交了訴狀,要求王強賠償相關(guān)損失。 庭審現(xiàn)場,王強表示起訴書指控其犯罪行為屬實,并如實供述了自己捅人行為。并辯稱:“王元元與我妻子張萍有婚外情,但我們在去年底就約王元元等人見面,說好再不來往,要雙方好好過日子。4月30日,他們卻打電話辱罵我。此前,他們與朋友打電話辱罵我們。我赴約前準備了刀子,主要是為了防身,沒想到捅了人。當時爭執(zhí)場面混亂,我沒有有意捅刺孩子?!保ㄎ闹腥宋锵祷? (責任編輯:HN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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