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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步兵大隊改為轄有四個步兵中隊、一個機槍中隊與一個步兵炮中隊,人數達1500人的大編制。 步兵中隊轄三個步兵小隊,人數在194到250人之間。日軍的一個標準的180人步兵中隊包括:一個19人的中隊部:中隊長,執(zhí)行官,3個軍士,4個衛(wèi)生員,軍官的勤務兵,司號員,8個通信員),3個前述54人的小隊。
步兵小隊轄一個機槍組(二挺輕機槍)、一個擲彈筒組(二個擲彈筒)和二個步槍組。每挺輕機槍編制四人(指揮官、射手、兩名攜彈藥的副射手),每具擲彈筒編制兩人。小隊人數在50到70之間。到1945年,步兵小隊僅有一挺輕機槍與一個擲彈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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