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禪師天元賦注解4原文地址:一行禪師天元賦注解4作者:東方雨澍 一行禪師天元賦注解4 十一、 1、三才即定,五氣混同,分之逆順,賢者皆通。 注:三才者,天干、地支、藏干。五氣者,金木水火土之氣?;焱谥校躁栱橁幠娣种?,然后可以論命。 2、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注:符印、官印之星,則為唐符、國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為人君,則為王侯之貴。以年干之祿宮起,順數(shù)第八位為唐符,第九位為國印。如丙戊生人,丙戊祿在“巳”位,從“巳”位順數(shù)至第八位“子”為唐符;至第九位“丑”為國印,此二星為貴。如下表:
3、沖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 注:祿星者,官祿也。用之為官,不可沖。用之為祿,不可破。破而沖之,兩相為害,雖有威權,遇之則避身位矣。如甲用辛為官,官丁火克破,則為害其官。 4、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注:身弱者,日干受克,謂之干鬼。若逢祿旺,則能扶持。如有破敗,為福且少,為禍更多。主或富或貧,進退無常之命。 5、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注:支神,人元也。即地支藏干之神,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為福。若支藏相克之神,遇患禍則難免矣。如甲木生于子月,子宮藏癸水為印,則為美矣。但如年日時中有己土,旺克癸水,則謂吉神受損,禍則難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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