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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帝 外 經(jīng)》卷 二之 天厭火衰篇 容成問曰:世有天生男子音聲如女子,外勢如嬰兒,此何故歟?岐伯曰:天厭之也。 容成曰:天何以厭之乎?岐伯曰:天地有缺陷,安得人盡皆全乎? 容成曰:天未嘗厭人,奈何以天厭名之。岐伯曰:天不厭,而人必厭也。天人一道,人厭即天厭矣。 容成曰:人何不幸成天厭也。岐伯曰:父母之咎也。人道交感,先火動而后水濟(jì)之,火盛者生子必強(qiáng),火衰者生子必弱,水盛者生子必肥,水衰者生子必瘦。天厭之,人乃先天之火微也。 容成曰:水火衰盛,分強(qiáng)弱肥瘦,宜也不宜外陽之細(xì)小?岐伯曰:腎中之火先天之,火,無形之火也。腎中之水,先天之水,無形之水也?;鸬盟没鸲L,言腎內(nèi)之陰陽也。水長火,則水為火之母;火生水,則火為水之母也。人得水火之氣以生身,則水火即人之父母也。天下有形不能生無形也,無形實(shí)生有形。外陽之生,實(shí)內(nèi)陽之長也。內(nèi)陽旺,而外陽必伸。內(nèi)陽旺者,得火氣之全也。內(nèi)陽衰矣,外陽亦何得壯大哉? 容成曰:火既不全,何以生身乎?岐伯曰:孤陰不生,孤陽不長。天厭之人,但火不全耳,未嘗無陰陽也。偏于火者,陽有余而陰不足,偏于水者,陰有余而陽不足也。陽既不足,即不能生厥陰之宗筋,此外陽之所以屈,而不伸也,毋論剛大矣。 容成曰:善。 陳遠(yuǎn)公曰:外陽之大小,視水火之偏全,不視陰陽之有無耳。說來可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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