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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約公元前370~約公元前310) 宋國人。比孟子略后,與莊子同時?!稘h書·藝文志》有《惠子》一篇,列為名家第二人。 在政治上,惠施主要在魏國進行活動。他主張合縱抗秦,是合縱的始發(fā)者和堅定的支持者。他建議讓魏國、齊國和楚國聯(lián)合起來對抗秦國,因而提議尊齊為王。 魏惠王時,張儀來到魏國進行連橫,惠施因為與張儀競爭失敗,而被驅逐出魏國,他首先到楚國,后來回到家鄉(xiāng)宋國,并在那里與莊子成為朋友。公元前319年魏惠王死,東方各國極力講魏國拉入合縱的陣營,于是魏國改用公孫衍為相國,張儀失寵離去,惠施重回魏國,并出任魏相,為魏國制定法律。在政治上,惠施確為一個有能力的執(zhí)政者,史稱,惠施為魏相17年,助惠王實施“民人皆善之”的“立法”,在外交上組織“合縱”,從某種角度上提升了魏國的力量,國內主張“去尊”、“偃兵”,又尊齊為王,開六國稱王之局。 而在學術上,惠施更是聞名天下。他是名家名家兩個基本派別中的“合同異”(合萬物之異)派的領軍人物,與公孫龍主張不同。他的“合同異”命題,現(xiàn)在保存在《莊子?天下》中,即“歷物十事”。他的學說,認為一切事物的差別,對立都是相對的,歸結到“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思想。發(fā)現(xiàn)了事物的矛盾統(tǒng)一,具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但是從某些方面講,過分夸大事物之間的“同”,而忽視事物之間的“異”,也忽視了事物的相對穩(wěn)定性。 無論惠施的學術內容為何,我們可以確定的是,首先,惠施博學多識?!肚f子》中記載:“惠施多方,其書五車”,是當時知名的學者,并且好辯,與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惠施)日以其知與之辯”“卒以善辯為名”。而他的學說也得到了當時人們的推崇和重視,故而有“儒、墨、楊、秉四,與夫子為五”(《莊子》)的說法。 《惠子》一書,在隋一朝已經亡軼,我們現(xiàn)在只能從《莊子》、《荀子》、《韓非子》、《呂氏春秋》等書中窺見其思想的某些方面,而真正算的上可以作為研究惠施思想的真正資料,就是《莊子·天下》里的“歷物十事”,所以在本作諸子抄中,本人將《莊子·天下》的歷物十事當作《惠子》來作為惠施的研究資料。
《惠子》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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