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qū)宋莊鎮(zhèn)寨辛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史福利在負責村里土地拆遷工作索賄120萬發(fā)布時間:2011-12-15 通州區(qū)宋莊鎮(zhèn)寨辛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史福利在負責村里土地拆遷工作時,因覺得自己工作很辛苦,向開發(fā)商多要了120萬元與另一村官私分;他還擅自挪用本村700萬元征地補償款為一公司做貸款擔保。昨天,史福利因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在市二中院受審。 史福利現(xiàn)年55歲,與他一同受審的還有北京龍川環(huán)保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孫在權、宋莊鎮(zhèn)寨辛莊村原黨支部委員張杰。 對于挪用公款罪,檢方指控稱,2005年2月至3月,史福利與孫在權預謀后,擅自使用本村征地補償款700萬元的銀行定期存單,為孫在權的龍川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使該公司先后獲取銀行貸款560萬元。2007年10月間,在龍川公司僅就上次貸款償還10萬元的情況下,史福利又擅自將本村的80萬元征地補償款挪用給該公司。 史福利認可該指控。他說,孫在權在他們村租地辦廠,并通過他向其親朋好友借過錢,利息比銀行高出很多。后來,孫在權要擴大經(jīng)營,找他幫忙貸款,他就同意了?!拔蚁胨钠髽I(yè)發(fā)展了,村里既能得到稅收,也能使村民得到就業(yè)安置”。 然而,孫在權因經(jīng)營問題,最終僅還貸10萬元。銀行后將抵押的700萬元劃走。2010年,村委會在對史福利離任審計時,發(fā)現(xiàn)資金虧空。案件自此浮出水面。 史福利稱,在辦案單位了解情況時,他經(jīng)過反思,又主動交代了自己還有貪污的事實。檢方指控稱,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間,史福利負責與村民談拆遷補償時,向負責支付補償款的一家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多要了120萬元,并與當時的黨支部委員張杰伙分,史福利分得79.5萬元,張杰分得40.5萬元。 史福利當庭解釋說,拆遷工作難度大,他和張杰在與村民談補償時很辛苦,他覺得自己不能白忙活,就多要了這筆錢。對于貪污的款項,張杰購買了理財產(chǎn)品,史福利則用于消費。史福利當庭稱,他曾將其中的20萬元放在車里,結果被盜。因擔心警察詢問錢的來路,他沒敢報案。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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