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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蕭紅生命里的三個男人

 花隨月轉(zhuǎn)陰晴 2011-03-24

女作家蕭紅生命里的三個男人

花隨月轉(zhuǎn)陰晴收錄于網(wǎng)易博客 來源《愛人》雜志201101期 文:朱映曉
女作家蕭紅生命里的三個男人:蕭軍、端木、駱賓基——雖然彼此看不順眼,“打架斗毆”——口誅筆伐——多少年;駱賓基和蕭軍還結(jié)成了統(tǒng)一戰(zhàn)線,共同打擊端木——其實他們是有一些共同點的。比如:都有夠羅嗦。當然這和他們的職業(yè)和權(quán)力有關(guān)。都是作家。都是晚年做到了作協(xié)領(lǐng)導(dǎo)級的。……

蕭軍大概是認為他是最有資格羅嗦的——雖然早在蕭紅活著的時候就已和他沒關(guān)系了——與蕭紅分手一個多月內(nèi)他即完成了與19歲的王德芬熱戀至訂婚的過程,但是,畢竟他救過蕭紅的命(不過對此端木親友團所作傳記另有說法:拯救蕭紅并非他一人所為,甚至最主要的功勞也不在他),所以他也有資格唾罵端木這個上位的男小三,卻沒有盡到丈夫的責任,讓蕭紅悲慘的死在了香港。

端木懦弱自私似乎是出了名的——罵他的人不要太多。比如早在武漢時為了躲避日軍轟炸,在只得到一張船票的情況下,竟自己跑了,蕭紅一個人挺著個大著肚子,摔倒爬不起,對此他的說法是當時要走的另一位是男同志,怕有不便,而且他要先去找工作和住處,蕭紅再去不是正好——你信么?我不信。但也有些傳說已經(jīng)肯定不是事實的,比如駱賓基《蕭紅小傳》里說危難時刻他扔下蕭紅不告而別,蕭紅連個葬身之所都沒有,但據(jù)后去拜墓的香港文藝界人士拍下的照片,“蕭紅之墓”的簡陋木牌,和端木形容的一樣——出自他手——那是有圖有真相的。最后端木是和駱賓基一起繞經(jīng)澳門、離開香港的,都有人證。估計這里面端木還有其它冤枉。

從端木文章里看此人似乎比蕭軍溫和,但也至少可以看出兩條:一是心眼確實小,一點破事唧唧歪歪的,投個稿還要耍個花招,把其中一頁稿紙倒過來,以通過退回的稿件判斷編輯是否完整的拜讀了他的大作——自己也說“那么厚,又毫無名氣”——果然沒動,便向魯迅告狀,魯迅向他要了一個短篇,看了,還給那雜志,登了,他就得意了,認為這是打了人家一個嘴巴,人家再來“拉攏”他,他還避而不見——我站在一個百分百的作者而不是編輯的立場都覺得這樣的作者真難纏;二是自視清高——在他筆下蕭軍是夠粗俗的,他記得蕭軍曾把這樣一句話掛在嘴邊:“人不忽患,情義是蛋”——他的記性也夠好的!——不合群,老是說文藝圈如何,那些文化人如何,卻偏偏娶走了群里最有名氣的那個女人,難免大家看他不順眼,沒有幫派,自然吃虧點。但蕭紅喜歡他也可能與以上兩條有關(guān),第一條可以理解為心細,敏感,第二條可以理解為安靜,單純,蕭紅大概以為這人和她是相似的。是同類。卻沒想到要一起過起日子來,有的折磨——我估計他給過蕭紅折磨,但蕭紅死后他應(yīng)該是自責和懷念的,至少他沒直接說過蕭紅不好,他是直到蕭紅死后18年才再婚的——若有人說那是因為沒有人看上這種事兒人我也無話。

他也夠羅嗦。按他說的意思,起初是蕭紅主動對她示好的。他是什么感覺都沒有的時候,蕭紅老在他面前吟哦什么“感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而他“也沒‘常惜玉’,也沒贈她‘雙明珠’”,蕭紅自己的扣子不愿意釘,要給他釘扣子——說的好像成熟少婦故意勾引他這“一直沒有結(jié)過婚”的處男一樣——因為他不能背了男小三的罵名?

他說明與蕭紅結(jié)婚的原因尤其不清,好像竟完全為了蕭紅,因為他們的友情已被蕭軍扣上了“污名”,蕭軍向蕭紅宣布分手,“在這種情況下,我必須與蕭紅結(jié)婚,要不然她會置于何地?”——這些話又置蕭紅于何地?而且——當時革命隊伍據(jù)說是很開放的,不要太開放了——難道還有為一點兒閑言碎語就必須結(jié)婚的事?

這個意思在端木親友團所作傳記中更明顯:“蕭紅卻陷入了孤寂中。一位被魯迅視為有才華的左翼女作家,常年身體虛弱,常年精神郁悶不展,現(xiàn)在又懷著身孕,在這兵荒馬亂的戰(zhàn)爭年代,誰來接受她,拯救她?……端木伸出了援手。”

——又是“拯救”。蕭軍同志最愛強調(diào)的“拯救”——當然,端木作為一個好端端的小伙子,娶一個比她大,身體又不好而且懷著別的男人的孩子的婦女為妻,并于艱苦條件中舉行了正式的婚禮,確見情份——至少蕭軍不曾給過她這個。似乎蕭紅的男人們都很容易自以為拯救了她,最后那位只與她相處了44天的駱賓基也有這個意思吧——在他的描述下,端木扔下重病的她,只有他陪在她身邊,努力安慰她,幫助她——拯救她?只是沒有成功,在戰(zhàn)亂之中,極度惡劣的情況之下,她還是死去了。

相比前二位,駱賓基與蕭紅的關(guān)系顯得最為純潔,簡單,美好——原只是一個陌生人的駱賓基,卻陪伴蕭紅度過了她生命的最后的44天。蕭紅去世之后,第一本關(guān)于蕭紅的傳記《蕭紅小傳》是他寫的。這是極具價值和意義的事。這是最近距離——無論從哪個角度——的蕭紅傳,然而正因如此,它出現(xiàn)的“錯誤”——比如對端木的不實之詞——讓人無法往好處想。因為這不是別人寫的。也不只是一個摯友和知音寫的。這是一個自稱蕭紅表示以后要嫁給他的男人寫的。駱賓基以蕭紅最后的陪伴者的絕對的話語權(quán)——然而這是死無對證的——44天,這44天她要轉(zhuǎn)幾個住處,轉(zhuǎn)幾個醫(yī)院——這些工作顯然不是他一個人能完成;要開刀——還開錯了,要昏迷,還要死,這么短的時間,這么緊張和倉皇——還有那么多話出來,他是不是太不顧病人了,即使端木把她甩給他,那也是讓他好好照顧她,幫她盡可能精神平靜安詳?shù)倪^了這一關(guān),即使病人在此間說過對丈夫不滿的話——病人“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

在《蕭紅小傳》里駱賓基稱端木是蕭紅的“同居者”——倒稱蕭軍是蕭紅的丈夫——這種話對蕭紅又有什么好處呢,告訴大家蕭紅這幾年來是跟著一個無情無義根本不拿她當回事的同居者滿世界跑?——我發(fā)現(xiàn)這幾個男人在說話的時候似乎都沒有想:這對蕭紅有什么好處,尤其在她已經(jīng)死去,永遠不可能再說什么時候(對于真正熱愛蕭紅的人,這都不重要,但世界上更多的是普通人,正常人,是有著“世俗觀念”的“俗人”)。即使蕭紅真的活下來并嫁給他也不見得會有多少幸福吧。不過是此時他們還沒來得及結(jié)合,種種“后來”容易發(fā)生的劇情還沒有上演罷了。

——當然也許這只是我個人,向來對于在一個女人已經(jīng)死去的情況下向眾揭秘公布她說過以后要嫁給我的男人沒好感罷了——就像那年三毛來過大陸之后,三毛死后,便有不止一個男人自稱三毛說過以后要嫁給他,而且我就親眼——親耳——見到一位?;畹摹?/p>

70年代末,動亂結(jié)束,平反之后,蕭軍從抄家返還的物品中發(fā)現(xiàn)一批蕭紅舊信——她寫給他的情書——頓時“驚喜萬分”,有的字跡不清了,有的紙張破爛了,他小心的用毛筆一筆一筆的重抄出來……如果把以上畫面,配上柔和的音樂,簡直是一段絕妙的百年婚戀的影像:人世滄桑,深情不死——不知要感動多少浪漫的心靈??墒牵捾娡疽婚_口——有覺悟的蕭軍同志,想到對于“有志于研究這位短命作家的生平,思想,感情,生活等各方面的人會有一定參考作用”,于是,經(jīng)他加注——就是下面這些混帳話——變成了《蕭紅書簡輯存注釋錄》出版:

“作為個六年文學上的伙伴和戰(zhàn)友,我懷念她;作為一個有才華、有成績、有影響的作家,不幸短命而死,我惋惜她;如果從妻子的意義來衡量,她離開我,我并沒有什么遺憾之情!蕭紅就是個沒有妻性的人……”

這蕭軍果然豪爽,豪爽到能夠無所忌憚的往死人心上捅刀子還自命客觀——死人的心自然也是死了的,卻只怕也叫他捅得活過來,再痛一次。(諸如此類的混帳話他在別處也說過不少,“我與蕭紅,是偶然地相遇,偶然地相識,偶然相結(jié)合而必然分開的偶然婚姻,1938年,我們永遠分開的歷史淵源,其實早在這結(jié)合開始就已經(jīng)存在了,歷史已經(jīng)作了證明,終于,她對尋找了她想要尋找的人!毀滅在了戰(zhàn)亂的香港!”——偶然偶然,這一嘔就是六年,這嘔的也太久了!好像他對這“歷史”的“證明”還挺滿意,歷史是公正的,她死在香港純屬必然和活該?)

簡直是……倒讓人懷疑他為什么看到那些信就“驚喜交加”了。因為獲得了這么巨大的一個資源和資本?(端木文章有說到“二蕭”西安分手時為書信歸屬爭吵,蕭紅要把自己的拿回,被蕭軍強搶去——當然,也不一定是真的,兵荒馬亂之中他們還隨時帶著那些信?)

突然很想知道,其他男人面對這些信會怎樣做。這些深情的動人的信——曾經(jīng)她滿心寄希望于這愛,卻終以傷心結(jié)束,逝者已逝,多少年過去……該怎樣做。我幻想一個沉默的男人,雖然這樣的男人也許很少,但一定有的吧!一個男人,一個紳士,不發(fā)一言,獨自的把一切帶進墳?zāi)?,帶進永遠,不告訴任何人,無論他此時是單身,還是有妻兒……我寧愿他這樣做。雖然那對我們讀者可能是慘了一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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