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甲午、丁卯、甲午、丁卯 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此造木火各半,兩氣成象,取丁火傷官,秀氣為用。四柱金水全無,純粹可觀。巳運丁火臨官,南宮奏捷,名高翰苑;庚運官殺混局,降知縣。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將來西方之水,難言無咎。 簡析:陽刃格,透傷官化刃,無一點財官之氣,則傷自生財,財生官,故有官,亦是木火通火、兩干不雜之造,庚午運降職,乃兇神已化,不宜抑之。 52、 丁卯、乙巳、丁卯、乙巳 甲辰、癸卯、壬寅、辛丑、庚子、己亥 此亦木火各半,兩氣成象,非前傷官之比。日主是火,長于夏令,木從火勢,格成炎上,更不宜見金運?;鸱晟?。巡撫浙江;至辛運水年,木火皆傷。故不能免禍。所謂“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簡析:論炎上格比較勉強,丁生巳月,不見一點官星,雙巳虛邀亥水為丁火官星,成倒沖祿馬。辛運七殺坐庫傷身,有禍自然。 53、 丙午、戊戌、丙午、戊戌 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 此火土各半,兩氣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氣為用。辛丑運濕土晦火,秀氣流行,登鄉(xiāng)榜;壬運壬年,赴會試,死于都中,蓋水激丙火,則火滅也。如兩戌換以兩辰,不致燥烈,雖逢水運,亦不至大兇也。 簡析:身旺、食神旺,格之有成,故可登鄉(xiāng)榜,地支陽刃一片乃其兇處,成自成,兇自兇,兩不相掩。壬寅運,三會刃局,壬年逆兇神反被其傷。 54、 戊戌、辛酉、戊戌、辛酉 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 此土金各半,兩氣成象,取辛金傷官為用。喜其一路北方運,秀氣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黃堂;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祿。凡兩氣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傷。謂英華秀發(fā),多致富貴;所不足者,運破局,不免于禍。如金水水木之印綬格,無秀可取,故無富貴,試之屢驗。 簡析:傷官配印,可論格成,格大乃土金成象,象成一家,不執(zhí)貴氣。 55、 戊戌、癸亥、戊戌、癸亥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 此水土各半,兩氣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財命有一。然氣勢稍寒,所以運至丙寅,寒逢陽,運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生,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簡析:偏財格,兩行成象,又戊癸火象,支逢火庫,水火既濟,故格美。 56、 癸亥、己未、癸亥、己未 戊午、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 此土水相克,兩氣成象,純殺無制,日主受傷。初走火土之鄉(xiāng),生助七殺,正是明月清風(fēng)誰與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一交乙卯,運轉(zhuǎn)東方,制殺化權(quán),得奇遇,飛升縣令。由此觀之,生局必須食為美,印局無秀氣,不足為佳。財局身財均敵,日主本氣無傷,然又要運程安頓得好,斯為全美,一遇破局,則禍生矣。 簡析:雜氣偏官有制,兩干不雜,成就格局,殺眾無印,所以格不甚大。 57、 壬戌、壬子、甲子、戊辰 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 此造水勢猖狂,獨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柆之功,不致浮泛也。然戊土亦賴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無戌,辰乃濕土,見水則蕩,戊土不能植根而虛矣。無根之土,豈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無陽,必須火以溫之,則木方可發(fā)榮,所以運至南方火旺之鄉(xiāng),發(fā)財數(shù)萬,名成異路也。 簡析:此格最是明顯,正印格透壬水化偏,恰逢戊字克去,有棄印就財之內(nèi)涵,又是時上偏財成格,所以就富。如何不貴?正印核心內(nèi)涵已失。 58、 戊寅、乙卯、甲辰、辛未 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 此造支類東方,劫刃肆逞,一點微金,成之不足,故書香不繼,初運火土,,不失化之情,財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異路,加捐仕至州牧;癸運生木泄金,不祿。 簡析:陽刃格,支會,官星落時柱,又得財星鼎助,格之成。兇神黨盛,用制的手段總不是最佳選擇。 59、 癸未、乙卯、甲戌、乙亥 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謂財來就,未嘗不美。只因四柱無金以成之,五行無火以行之,再加亥時,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查其歲運,又無成地,以致祖業(yè)消磨,克妻無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運,運其可忽乎諺云:“人有凌云志,無運不能自達(dá)也。” 簡析:三合刃局逞兇,本來有印星大喜,最忌未中財星壞印,坐戌相刑,所以祖業(yè)盡毀。
60、 甲寅、丁卯、甲辰、丙寅 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化神者,丙丁也。發(fā)泄菁華,少年科甲,早遂仕路之光;行財?shù)?,得過且過有食傷化劫之功;行金運,又得丙丁回克之能;交壬破局傷秀,降職歸田不祿。 簡析:陽刃有化,兩行成象,丙丁濁雜不純,影響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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