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ATM機(jī)取400元吐出4000元,銀行叫市民還錢之后作者:青云 日期:2010-07-23云南昆明ATM機(jī)取400元吐出4000元,銀行叫市民還錢。之后銀行收到這位市民一封回信,內(nèi)容如下: 1:請?jiān)谖乙?guī)定的時間到我家來取,時間是早上7點(diǎn)到8點(diǎn),晚上7點(diǎn)到9點(diǎn),其他時間我要上班和休息。 2:到我家后請?jiān)谶^道口取號,然后在樓梯間蹲著等待叫號,請?jiān)谖壹议T口黃線外等待。 3:請?zhí)峁┠愕挠行ёC件,在我奶奶那里領(lǐng)取申請表,填好后簽名,蓋公章,我會對比你們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會叫你回去重新蓋。 4:你要是要問我取了多少錢,對不起,請支付查詢費(fèi),一筆2元。 5:提供你的單位證明,委托書等資料。(注意這個“等”字,到時候突然想起還需要什么,你自己回去拿。) 6:手續(xù)全部完成后,請交納取款手續(xù)費(fèi),每筆4元,然后留下TEL號碼,我會把資料提交到我老婆那里審批,20個工作日,到我家領(lǐng)取。當(dāng)然,來領(lǐng)取時請重復(fù)1,2,3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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