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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計劃
為鼓勵和吸引內陸優(yōu)秀學子來香港城市大學就讀本科學士學位課程,城大特設立獎學金計劃。獎學金計劃向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開放。
高考成績特別優(yōu)異、報讀城大并獲取錄者,在入讀時可獲城大頒發(fā)不同種類和數(shù)額的獎學金 ( “入門獎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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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門獎學金”類別共有:狀元獎學金;分等獎學金;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
狀元獎學金: 各省市區(qū)名列文科或理科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報讀城大并獲錄取者,將獲頒發(fā)全額狀元獎學金,金額相等于在城大求學四年 ( 法律學院五年 ) 期間的全部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獎學金按年頒發(fā),現(xiàn)每年為港幣 11 萬元。
分等獎學金: 按照考生實際高考總分高出所在省市區(qū)第一批重點大學錄取分數(shù)線之多少分等,設頭等和二等獎學金。
頭等獎學金金額為港幣 6 萬元,二等獎學金為港幣 3 萬元。
在高考總分以 750 分為滿分之省市區(qū),理科考生高出 100 分以上 ( 含 100 分 ) 者,文科考生高出 90 分以上 ( 含 90 分 ) ,將獲城大頒發(fā)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 60 分以上 ( 含 60 分 ) 者,文科考生高出 50 分以上 ( 含 50 分 ) 者,將獲城大頒發(fā)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以 900 分為滿分之省市區(qū),理科考生高出 120 分以上 ( 含 120 分 ) 者,文科考生高出 108 分以上 ( 含 108 分 ) ,將獲城大頒發(fā)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 72 分以上 ( 含 72 分 ) 者,文科考生高出 60 分以上 ( 含 60 分 ) 者,將獲本校頒發(fā)二等獎學金;
在高考總分以 630 分為滿分之省市區(qū),理科考生高出 84 分以上 ( 含 84 分 ) 者,文科考生高出 76 分以上 ( 含 76 分 ) ,將獲城大頒發(fā)頭等獎學金;理科考生高出 50 分以上 ( 含 50 分 ) 者,文科考生高出 42 分以上 ( 含 42 分 ) 者,將獲本校頒發(fā)二等獎學金。
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 參加應屆高考、成績達到“一本線”且獲錄取者,若高中期間同時是以下大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將獲頒發(fā)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金額為港幣 8 萬元。獎學金按年度平均頒發(fā)。
上述競賽包括:中國數(shù)學奧林匹克全國決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上述“入門獎學金”為期四年。因法律學院學制五年 ( 含基礎年 ) ,獲獎者獎學金為期五年。
“入門獎學金”頒發(fā)詳情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區(qū)有關招生法律與政策 ( 若適用 ) ,并依照大學制定之相關具體規(guī)章及程序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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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學系獎學金 申請人于每學年和 / 或學期終期試成績優(yōu)異者、在非學術領域表現(xiàn)突出者和參與大學和社區(qū)服務表現(xiàn)優(yōu)異者,均可獲學校、學院、學系頒發(fā)各種獎學金,以茲表彰和鼓勵。 2006-2007 學年現(xiàn)有可供申請之獎學金種類和金額見網址 http://www./sds/sch/index.htm 。
此類獎學金頒發(fā)詳情依照學校、各學院、學系現(xiàn)行規(guī)章及程序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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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捐助之專項獎學金 社會賢達為來自內陸進入城大學習的優(yōu)秀學生設有多種獎學金,如陳大河先生獎學金,“春天舞臺內陸學生獎學金”等。 2006-2007 學年現(xiàn)有可供申請之獎學金種類和金額見網址: http://www./sds/sch/index.htm 。
此類獎學金詳情依照各學院或主管部門制定之規(guī)章及程序執(zhí)行。
城大每年將會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修訂本計劃。但本計劃的任何修正將不會影響正在執(zhí)行中的獎學金如期頒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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